足協是賺錢單位還是管理單位?

最近,網絡驚爆陳亦明爆料的“12分鐘跑”事件。


足協是賺錢單位還是管理單位?


事情大概是這樣:早在1992年-1999年間,中國足協發現中國球員技術有的還可以,但是就是體能不行,於是開會研究對策,最終敲定:12分鐘跑。那什麼是12分鐘跑呢,這裡拋一下書包:測試及格線為3200米(配速3分45秒),生死線為2900米(配速4分08秒)。也就是說,達到3200米的及格線,就可以拿到聯賽的上崗證,而超過生死線又達不到及格線的球員,有補測的機會。這本身是件好事,足協也難得做一件好事,但是,最近網絡曝出當年的足協官員乾的“好事”,給錢通過,不給錢沒門。


足協是賺錢單位還是管理單位?

其中,陳指導爆料說,主要給3000元/一個球員就可以通過,給了錢,開跑拍一下,衝線拍一下,完事。收工收錢。

足協是賺錢單位還是管理單位?

現在細挖或許很難找到證據,但是這種事情相信真的存在。我們就問一下,足協是管理部門還是賺錢部門。如果是賺錢部門,麻煩去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是管理部門,在民政局登記。可現在在民政局登記的部門幹著工商局登記的活。中國足球會好嗎?

不會。

正如韓喬生先生所說的“腦體倒掛”一樣。中國足球還沒有成長,足協就想著收穫,你收的獲嗎?不是,是把剛剛播下的種子給挖出來,煮了。作為足球發展管理和推動者,你不播種子,還去挖種子吃,氣人不?悲哀不?氣人,悲哀。要想中國足球發展起來,應該先發展基地培養人才,成立聯賽管理公司。通過高端聯賽來吸引球迷、熱愛者、參與者,使得中國足球人口越來越多。足協要做的事情,是淨化足球環境,管理好足球。而不是在足球還沒有發芽,就挖掉種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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