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曾先後迷上郵票、火花、磁卡等。進入新世紀,又喜歡上古玩。
時常去市裡的收藏品交易市場看實物,觀察買賣雙方過招。看、聽、問、學的多了,慢慢也就領悟一些門道。2002年,我忍不住開始下手,在古玩市場花30元錢買了一個清中期的高足青花“三星”折腰碗。除了碗口有一圈老舊斑斑磕跡外,其它方面幾乎沒問題,尤其是人物畫面,清晰完整。我把它放在我睡的高架床下,時不時拿出來看一看,揣摩、記憶它的時代特徵。
一年後,母親到我的房間裡找東西,我正在床上看書。忽然,聽到床下“咣噹”傳來一聲脆響,母親停止了動作,我嚇了一跳。立即翻身下地查看,是“三星”碗跌落到了水泥地板上。剛才那聲帶碎音的脆響已經告訴我,碗的下場“凶多吉少”,拿起來一看,果然,碗邊出現一個大大的缺口,離主畫面僅差毫釐,像打哈欠咧開的鱷魚嘴,我真希望它立馬合上。
古玩,作為歷朝歷代遺留下來的產物,註定壞一個少一個,不可再生。雖然當時買“三星”碗的心理,就是買個標本,但看中它的卻是主體基本完整,現在,母親的無心之過,把它由瑕疵性標本推向了損壞性標本,心裡不僅對它,也對製作它的老祖宗充滿了歉意,磕磕碰碰流傳這麼久,最終壞在了我的手裡。所幸缺口部分是能夠拼齊的三大塊,而不是粉碎性,趕緊用膠水粘好。沒多久,它被一位朋友看中,原價拿了去,這是後話。
收藏有條定律(推而論之,也可以說是生活甚至腐敗犯罪定律):人一旦愛好什麼,就會被什麼牽著鼻子走。隨後,我的古玩興趣一發不可收拾,從一名業餘愛好者,一步跨進古玩收藏隊伍,興致勃勃地“混跡”於古玩市場、古玩店、博物館和網上,品實物、看文章、聽講解。每到週六、週日,就急不可耐地直奔本市兩處一週一開的古玩市場。其間,曾經為淘到這樣或那樣的真品、好東西而得意,也不止一次因打眼買到假貨、嫁接貨而鬱悶。
玩收藏,表面上看,花出去的是金錢,買進來的是藏品。其實,對一位真正的藏家而言,很多時候花錢買的不是藏品本身,甚至有些藏品本身價值並不重要,花錢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得到藏品的附加值,有時,藏品的附加值會遠遠高於藏品實物本身。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條消息,說希特勒情婦伊娃的一條約有70年曆史的絲質內褲,在美國莫爾文拍賣,估值達450鎊(4260港元)。之前,也曾看過一條業內新聞:英國女王維多利亞穿過的一條內褲竟以6200英鎊高價售出。我想,一條內褲之所以能拍賣得這麼貴,也許就是因為它的主人,賦予了它極為特殊的歷史附加值,否則,它不可能被留存這麼長時間,也不可能值這麼多錢。當然,這種東西,即使是西施、武則天穿過的,我也不會去收藏,我的口味沒那麼重,接受不了!
玩收藏,表面看玩的是東西,實質上玩的是心情,渴望、訝異、興奮、驚喜、疑慮、鬱悶、沮喪,等等。尤其是在激烈的交易過程中,百相叢生,一個人的性格、脾氣、學問、口才、喜好、品行等,都會不知不覺流露出來。例如,賣家通常都會天花亂墜地誇自己的東西如何如何真,如何如何好,信誓旦旦地說未來前景如何如何看好,升值空間如何如何大。好像他是玉皇大帝專程派來慷慨濟世的財神爺,誰掏錢燒香,誰把錢塞進他的口袋,誰立馬會發財,並且,買的東西愈多,發的財愈大。當然,買家大都反其道而行之,貶也好,損也好,睜著眼睛說瞎話也好,只要不罵人就行,好像他是慷慨解囊的慈善家,不過是為了高興、好玩,花錢撿破爛。
曾經看過最有意思的一次:買家為了狠狠壓價,把賣家的東西貶得幾乎一無是處,一錢不值。賣家忍了又忍,最後還是沒忍住,皮笑肉不笑地懟了一句,“東西這麼不好那麼不好,你幹嘛還要買?”噎得買家臉都變色了,卻只能乾瞪眼,看著賣家半天無言以對。是啊,話糙理不糙。買家想盡量少花錢把東西買到手,賣家奇貨可居般想盡量賣個好價錢,相互難免要折衝樽俎,但雙方都是有底線的,一旦衝破對方底線,不但交易難以達成,弄不好還生氣翻臉。最好笑的是有時壓價壓著壓著,買家氣跑了,或想晾一晾賣家,再回頭,發現自己費盡口舌壓的便宜卻被別人撿走了。我就不費一句撿過,心裡美滋滋的。當然,也被別人中間橫刀攔截過,追悔莫及。
作為一個拿工資生活的人,我沒有多少閒錢可用於收藏,也就是說,根本玩不起那些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東西,曾經過手的幾百件藏品,基本都在千元以下。從一位普通收藏愛好者的角度看,自以為高精尖有高精尖的鑑賞悅心處,低普粗有低普粗的把玩得意點。不可能人人都能買得起元青花、清三代的官窯瓷器,況且,如果大多數藏家都能買得起元青花,買得到清三代官窯瓷器,元青花、官窯瓷器也會從雲頭上直接栽到泥土裡。
總的說來,在收藏過程中,為了儘可能發揮有限資金的作用,我主要採取涉獵嚐鮮、短平快過手的方式,加快資金週轉,以買到更多的藏品,並藉此增強自己的認識力、感知力和鑑賞力,少量留存把玩。所以,造成一些好藏品幾乎在同意轉讓的下一秒就後悔,依依不捨,有的出手多年還念念難忘,常常把它們的留影拿出來回憶、欣賞。看著照片裡唐、宋、元、明、清、民國以及文革時期的它們古拙、清麗、俊拔的模樣,心裡總是酸酸的,後悔之意不禁油然而生。唉,只能再次用已經用過無數次的那句“過手即擁有”安慰自己。
說到後悔,以前還幹過一次可笑的蠢事:因為對一件出手後的藏品想得難受,一咬牙,乾脆把留存在電腦裡的那件藏品的照片徹底刪光,意圖徹底斷了念想,也就不再想它了。不料結果適得其反,害得想它時連影都看不到了,貓抓心一樣更難受。只得想方設法用恢復軟件,忙活半天把電腦裡那件藏品的照片找到、恢復,餓狼般狠狠端詳了一番,才稱心如意地長吁了一口氣,又開始揣測它現在身在何方,誰在醺醺然欣賞。
相對短則幾十年,長則幾千年上萬年的文物藏品而言,我們每個遇到、擁有它的人,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布衣百姓,都不過是一介過客而已。在擁有、欣賞、收藏它們的同時,應該盡到愛惜、保護和傳承它們的義務。有人就做得很好,例如近現代的張伯駒、王世襄和馬未都。當然,也有人做的不怎麼樣,例如,史傳唐太宗李世民生前極度喜愛書聖王羲之的文墨至寶《蘭亭集序》,駕崩之時竟把它作為陪葬品帶進了陵墓。其實,不要說陪葬,就是唐太宗把它吃進肚裡,也不可能合二為一,永遠佔有,反而被後人責罵成暴殄天物的“渾人”,留下一個不該有的千年百世的汙點罵名。
回想起玩收藏這些年,最大的收穫是受到了一種獨特的人生歷練,在品嚐收藏過程如舟行水般大起大落樂趣的同時,也學到一些以前根本不懂的收藏知識,對中國的自然、社會、人文歷史有了更深刻、更直觀、更全面的認識。從藏品外觀、形態、質量、色彩的精簡、雅俗、細粗、濃淡、繁疏等方面,直觀、真實撫摸歷史,感受歷史,認識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