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喝酒開什麼車,不知道交警天天嚴查嗎?!

家門口喝酒開什麼車,不知道交警天天嚴查嗎?!

為進一步做好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遏制酒駕醉駕多發勢頭,鄂爾多斯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

4月3日晚20時35分,包府交管大隊民警執勤中對一輛小型車輛駕駛人劉某進行檢查時 ,發現其渾身酒氣,經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5.8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劉某稱自己在家門口喝酒,想著離家也不遠,就抱著僥倖心理駕車回家,沒想到,剛駛離飯店五百米就被交警查獲。

家門口喝酒開什麼車,不知道交警天天嚴查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另外,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

嚴查酒駕醉駕將是常態化行動,望廣大司機朋友不要抱有僥倖心理,遵守交通法規,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安全駕駛,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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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蛋 蛋

▎來 源:鄂爾多斯市交管支隊

▎審 核:張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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