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龍華區的陳文,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人民幣60000元及利息


海口市龍華區的陳文,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人民幣60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陳文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60001********1018

住址:海口市龍華區南沙路48號海南省銀行學校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王李海與被執行人陳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瓊山法院作出(2019)瓊0107民初551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20)瓊0107執4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向申請執行人王李海償還借款人民幣60000元及利息(以6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24%標準,自2017年2月7日起計至全部借款付清之日止);向申請執行人王李海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負擔本案執行費800元。

聯繫舉報電話:劉法官 0898-6585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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