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自己承包地上蓋房子合理嗎?比如,住宅和養殖,要注意什麼?

老朽還年輕


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關鍵是不允許,保護耕地,不準私自在大田地蓋房子,現在誰也不允許,你根本也蓋不成,直接給你拆了,國家三令五申強調,大田地不準蓋房子,地基打不起來就給你拆了,這是國家的政策法規,養殖只是臨時使用,這個也要申請,一般是支持的,儘量在荒地上搞養殖,畢竟我們的良田是大家賴以生存的聖地,大家說對嗎?

現在對土地管理特別嚴格,不準私搭亂建,大田地你想也別想,你有承包權,你只是承包,你不具有擁有權,地是國家的,必須聽從國家的統籌安排,現在大田地絕對不允許,不管你是什麼關係,都不行,你地基都打不起來,不信你可以試試。

現在就是你投資幾千萬的企業,絕對也不允許你私搭亂建,就像環保一樣,不要金山銀山,我們要碧水藍天,土地也是,這就是底線,這是我們的基本生活保障,現在大多數人都能理解,保護耕地人人有責。

即便是你承包的,你必須遵循國家的政策法規,不允許侵犯國家的權益,大多數人都能支持和理解,保護耕地,人人有責。


山東海哥


農民在自己承包地蓋房或養殖合理嗎?要注意什麼?

有句話叫“存在即合理”,問題就在於這個存在上,即能把任何事情做成,而且能存在,都是合理的。

聽起來有點繞口,直白點說吧,按國家對土地管理的規定,農民是不能隨意在責任田上蓋房及隨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但涉及到具體生活實際中,一家人在一起,然後隨著弟兄們結婚、人口增加,明顯的居住狹窄,老少幾輩擠在一起,已不適合。怎麼辦,就需要蓋房子居住,又沒有其它閒置房基地,往哪蓋呢?

只有往就近村莊的責任田裡蓋了,去別處更不好說了。這就需要逐級申請,如村委會、鄉鎮土管所、縣市土地管理局,得到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在指定區域、面積內,建蓋房子,並辦理相關證件手續及繳納相關費用。一句話,事在人為,能與不能,全在怎麼辦理。

建養殖場,道理也是一樣,通過申請,土管部門批准,就可以建造。私自建造即是違法。

世上的事情處處存在矛盾,都是在矛盾中發展前進的。有時政策也撞車,合理不合理,看你從哪個角度說了。

如建造養殖場,需離開居民區(村)500米。又有規定,機耕地不準隨意建房子。矛盾了吧,搞養殖,不建房子人怎麼飼養,遙控?

所以,你就得逐級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了,就算合理了。就這麼簡單!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農民在自已承包地上蓋房子,不是絕對不允許,是要符合一定條件。

一種是自己在不違犯一戶一宅的前題下,需要分戶,再申請一份宅基地。但是村集體己沒有閒置建設用地。這種情況下,農民可申請在自已承包地上劃分一份宅基地。這樣就可以建住宅了。

再一個,農民搞養殖經過批准後,村集體卻提供不了非耕地。農民只有在自己承包地上建養殖場。或者農民建塑料大棚搞種植。這種情況,農民需要建生活用房和工作用房。可以申請,經批准後也可以建房。

注意什麼?一定要申請,經批准方可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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