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氣包馬小跳原作者被訴侵權同名漫畫,網友:到底是誰的馬小跳?

《淘氣包馬小跳》是知名的兒童文學作品,很多朋友小時候都看過此作品。該作品的影響力與風評也一直不錯。近日在此作品版權方面卻被爆出原作者楊某等人侵權《淘氣包馬小跳》系列漫畫作品,還被判賠償1100多萬元,到底是咋回事,國商所小編為大家詳細講解以下內容。

淘氣包馬小跳原作者被訴侵權同名漫畫,網友:到底是誰的馬小跳?

《淘氣包馬小跳》其文字著作權人是楊某。2003年出版此書,深受小朋友喜歡。《淘氣包馬小跳》漫畫作品是信合公司委託他人創作。法院認為信合公司是《淘氣包馬小跳》漫畫作品著作權人。而其文字原作者楊某未經信合公司授權同意與安少社、時代傳媒公司共同出版了同名漫畫作品,侵犯了信合公司對涉案作品的複製權與發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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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淘氣包馬小跳》的文字著作權屬於楊某,但其同名漫畫改編作品屬於信合公司,雖是同名作品但內容有所不同。法院在一審中判決楊某、時代傳媒公司、安少社賠償1100萬元及其他合理開支費用。

文學作品著作權歸屬人一定要明確,未經著作權本人切勿擅自使用作品內容宣傳推廣等以此營利,雖然短時間可以獲利,若被起訴侵權,面臨的賠償損失將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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