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篡漢,新朝新政

王莽篡漢後,新朝廷按照古書《周官》向百姓收稅,凡是擁有田地卻不去耕種的,稱為不殖,必須要罰繳三個人的稅;城鎮裡面的住宅不種植果木蔬菜的,稱為不毛,必須要罰繳三個人的布匹;遊手好閒並且沒有工作的,必須要罰繳一個人的布匹;其中不能繳納的就替官府做一些零散的工作,由官府提供他們生活需要的衣服、食物。

王莽篡漢,新朝新政

那些在山林、水澤中獲取金、銀、銅、錫、鳥、獸、魚、鱉以及從事畜牧業的牧民,婦女種桑養蠶、織布紡線、縫紉,工匠、醫師、巫師、算卦、祭司以及具有其他方面技能的人,小販、商人,都必須到所居住的官府,各白申報自己盈利的總額,由縣府扣除他們的成本,計算出他們的盈利,分成十分,從裡面拿出來一分作為賦稅。

王莽篡漢,新朝新政

如果有人膽敢不去申報自己所經營的生業,或者申報自己所經營的生業不真實的,就把他們的經營所得全部沒收,並且那些人還需要替縣府工作一年。

王莽篡漢,新朝新政

魯匡又向王莽上奏請求統一酒類由官府專賣,王莽採納了他的建議。

王莽又下令禁止百姓私自挾帶弩弓和鎧甲,凡是觸犯這條規定的就流放到西海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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