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北漂繁榮都市的洗禮之後,你還願意回小縣城嗎?

北漂了這麼多年,也處過女朋友,當然也就“追”過很多女生,一般看到京津冀的女生,都是避而遠之,根本配不上,她們只可能上嫁,不會願意下嫁到其他小城市。

其他京津冀以外地區來北漂的女生,比起很多女性更加獨立堅強,所不能忍受的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以及無滋無味的世界,她們喜歡讀書,愛好旅遊,哪怕月薪再少,生活也過得比較精緻。有時候不是她們不想,是她們真的回不去了。逛街的時候,偶爾走進一家比較低端的商場,前女友我順嘴說過一句話:過年回家以後,我根本沒有逛街的慾望,那小縣城的商場low到爆,一看就很低級,根本沒有購買的慾望。


經過北漂繁榮都市的洗禮之後,你還願意回小縣城嗎?


這一點從她們很大一部分對於結婚買房的看法就可以看出來,大概分為以下三種(擇偶大前提是必須有房,沒房不考慮):

1、有房,北京的,勉強可以接受京津冀周邊,畢竟來北京這麼多年了,適應了這裡的生活,閨蜜朋友都在這裡,而且回老家也沒有適合的工作。

2、有房,一線城市的,最次也要二線城市,我這種來過首都的姑娘,願意去其他一二線城市已經屬於掉價了,再次一點的小城市或者縣城有什麼娛樂設施,稍微大一點的商場都沒有,農村小姑娘才會去那種地方。

3、有房,我老家省會,最次也要市裡(縣級市不考慮)。最起碼也要離我家近,我出來混了這麼久,不要面子的嗎?怎麼也得帶男朋友去市裡買套房,把爸媽接來享享福,讓親戚看看你很不錯。而且我一個弱女子,必須離孃家近一點,不然被你欺負了,甚至賣了,都沒人管。

女性崛起,追求男女平等,我支持。但是你們這是要平等嗎?這是要把男人按在地上錘吧。以前是男主外,女主內,現在要追求男女平等,男不能只主外,還要主內;但相同的,女不能只主內,還要主外。這才是新時代女性要的男女平等吧。你不能還要求男主外的情況下,把你大部分的內也要負責了,你不但要負責買車買房養我,還得會洗衣做飯,晚上下班回來要輪流值日,打掃衛生。而我想上班就上班,你不能攔著;想辭職就辭職,你不能勸阻。而且就算工作,我的錢也是我的,我想買什麼買什麼,而你的工資必須全部上繳,零花錢看我心情。

正常工作情況下,前兩種可能我做不到,這不能怪姑娘,是我沒有本事。第三種的話,可能我還是有一些大男子主義,我覺得這有些丟人。贅婿,俗稱上門女婿、倒插門,一指就婚、定居於女家的男子,二指微賤之人,而且這一般還是由女方家負責結婚等費用。可能很多女生就會說了,這都9102年了,你這思想還是清朝的麼?交通現在多發達,我們想定居哪裡就定居哪裡;你一個男人,還那麼在乎別人的想法幹什麼?愛說啥讓他們說去;我有說過你入贅嗎?都是你自己瞎想的,房子車子結婚的錢不都是你出的啊;再說了,你願意住我的城市,說明你愛我,願意為了女方付出,這樣的好男人別人誇還來不及呢。

不說這些理由前後矛盾,單單說最後一條,我願意又貼錢又貼力的把自己“嫁”過來,為了讓你開心、孝敬你父母,我拿著我父母的積蓄,來到一個遠離他們的城市,甘願承受可能來自你親戚朋友、鄰居街坊鄙視的眼光,是因為我愛你,但你同樣也愛我嗎?你會說難道我一個女生孤零零的把自己嫁到你家,才是愛你的表現嗎?不,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你嫁過來,是正常的。而我“嫁”過去,是帶引號的。你說什麼年代了,不用在乎別人的眼光,怎麼可能?人是群居生物,能開開心心做自己,不用顧忌別人的,除了傻子,就是別人眼裡的精神病(不特指貶義)。

你嫁過來,我這邊的親戚朋友、鄰居街坊都會開心的對你、羨慕的看我,就算開心是裝的,也不會有鄙視吧。而我嫁過去,你那邊的人會怎麼看?他們表面可能會說這個男生的好愛你,願意為你做這麼多,背地裡肯定會瞧不起,應該是沒本事還沒錢,哪個優秀的男人會遠嫁給女人,他家庭條件估計也就那樣吧。

你嫁過來,我們回孃家,也就是回我家,然後我跟你申請資金,大包小包拎著禮物回去看我父母,他們很高興,然後出門買菜買肉,跟人們說兒子帶老婆回來啦,別人會調侃說:不是吧,這應該是女婿回門了吧。他們臉上也沒有了笑容。我甚至不好意思帶你去拜訪我的親戚朋友,他們會覺得你很強勢,我很軟蛋。

而我嫁過去,我們回孃家,然後你想買什麼買什麼,我還得動用小金庫買兩瓶好酒給老丈人,大包小包拎著禮物回去看你父母,他們很高興,然後出門買菜買肉,跟人們說女兒帶女婿來啦,別人會羨慕說:拎了不少東西吧,找了個好女婿啊。他們笑的更開心了。吃完飯你帶我去拜訪你的親戚朋友,他們不會覺得你很軟弱,反而覺得你很有話語權。

社會再怎麼進步,男強女弱,出什麼事了,男人還是要第一時間保護在女人面前,這不是老古董,這是經過上下五千年得出的經驗教訓。你真的愛他嗎?看著他活的小心翼翼,活在別人的目光中。都說外面要給男人面子,家裡關上門讓他下跪都可以,但是這種原則性的大事上,他已經被打趴在地上了,在外面你再給他面子,別人看到的也是一個趴著的男人。

前兩年,我有個男同事,我們一起到一家公司做程序員,然後為了省錢,一起合租了一個房子。他有個女朋友是濟南的,從來沒見她來過,都是他每隔一個週末,就打扮的乾乾淨淨的坐火車去找女朋友。結局可想而知,他把父母在內蒙古給他準備的婚房賣了,然後辭職去濟南找女朋友去了,我們都給與了他善意的祝福,但公司不管男女,都不太看好這段感情,太卑微了。

關係好的,我們都會當著他的面說:哥哥,考慮好了啊,你這是給人當上門女婿了。他明白,當然能聽懂,雖然是他出錢買房買車,但原則意義,或者在外人看來,就是入贅。他嫁過去以後,不能拉著每個人都跟人家解釋一遍,我是出了錢的,我是娶,而不是嫁。

沒到一年,他真的結婚了。而據我所知,我們北京的同事朋友沒有一個人接到他的結婚通知,可能怕我們去了看到他的卑微吧。本來挺逗比一個人,群裡很少在看到他的身影,可能結了婚的男人重心放在家庭,比較忙吧。偶爾發條朋友圈,居然學我的文藝範。


經過北漂繁榮都市的洗禮之後,你還願意回小縣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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