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誣陷忠良岳飛,秦檜還有哪些罪行

  就炮製冤獄、冤殺民族英雄岳飛這一點上講,罪責不全在秦檜,因為秦檜當時的權勢暫時還沒有達到架空皇帝的程度,決定權在於宋高宗趙構。但是,“罪責不全在秦檜”不代表“秦檜沒有責任”。事實上,在炮製岳飛冤獄的過程中,秦檜不僅是主要同謀,而且還是陰謀的具體執行者。在得到宋高宗趙構的首肯之後,秦檜、張俊等奸佞之徒親自炮製了岳飛冤獄,秦檜、張俊等人對岳飛的冤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宋高宗、秦檜都是殺害岳飛的兇手。


  尤其是,在冤殺岳飛之後,秦檜獨攬大權十幾年。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甘當奸細、賣國求榮、媚事敵國,殘害忠良、迫害異己,結黨營私、獨斷專行、架空皇帝,貪汙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徇私舞弊,包庇貪官汙吏,橫徵暴斂、霸佔民田,大肆增加苛捐雜稅,搜刮民脂民膏,致使南宋民生凋敝,平民百姓大量破產,迫害打壓抗金將士,廢弛軍備多年,導致南宋軍心渙散、軍紀腐敗,軍力日益衰弱。此外,秦檜為了鞏固自己的獨裁統治,還搞起特務統治,鼓勵奸佞小人隨意誣告無辜,栽贓陷害、炮製冤獄,製造恐怖氣氛,還禁止私人修史,肆意篡改官方史料檔案以文過飾非,大興文字獄來粉飾太平,最後甚至圖謀篡奪皇位。秦檜的這些罪惡是不能推給其他人的,從這些方面來看,秦檜生前作威作福,壞事做絕,罪惡滔天,一點也不冤枉。
  害死岳飛之後,秦檜“挾強虜以要君”。有了金國主子撐腰,秦檜逐漸成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秦檜得以專權18年,權勢如日中天。到後來,秦檜的黨羽佈滿朝堂,秦檜的權勢越來越大,甚至達到架空皇帝的程度。當然,這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

除了誣陷忠良岳飛,秦檜還有哪些罪行




  秦檜是宋朝的頭號超級大貪官。專權期間,秦檜大肆收受賄賂,排擠、貶黜清廉正直的官員,以致南宋朝堂貪官汙吏橫行,瘋狂魚肉百姓,“凡齷齪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為檜用”,由於秦檜“貪墨無厭”“喜贓吏,惡廉士”,故此在秦檜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貪官汙吏。貪官汙吏們為了媚事秦檜,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巧計百出,必為額外多方聚聚斂,較利之錙銖,割民之脂膏”“涪斂以待過往,科率以奉權貴”。
  作為公認的國之巨蠹,秦檜不遺餘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檜專權的十八年間,秦檜賣官鬻爵、開門納賄,“(秦檜賣官)必數萬貫,乃得差遣”,“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萬頃乃得差遣”。
  秦檜過生日,各地官員都會爭先恐後獻寶,一個生日即可收到錢財幾十萬貫,“四方競獻奇寶,金玉勸盞,為不足道”,“臘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萬”。
  正史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熺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所著《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記載,秦檜家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家都應有盡有。
  秦檜用人,盡用些寡廉鮮恥的貪官汙吏,要是有贓汙不法被舉訟的,“檜復力保之”。其結果是,“贓吏恣橫,百姓愈困。”)。

除了誣陷忠良岳飛,秦檜還有哪些罪行


  在秦檜專權當國時期,南宋財政由於秦檜集團的貪瀆,陷入全面窘困,“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餌犬羊,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此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秦檜及其黨羽為了大肆收刮民脂民膏,還不斷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並令各地,“間乞減免,理宜禁絕”,於是“民力重困,餓死者眾,皆檜之為也。”
  南宋每年要進獻給金國大量財富,為了媚事敵國,秦檜及其黨羽還不擇手段地榨取民脂民膏,致使南宋國困民窮,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文字獄
  秦檜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秦檜壞事做絕,自己也感到難以逃脫天下公論的譴責,於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沒有氣節的文痞們為他歌功頌德,要求無恥文人們進獻馬屁文,以粉飾“太平”!
  為了掩飾罪行,秦檜及其黨羽還大肆篡改歷史檔案以文過飾非!
  在害死岳飛之後,有了金國主子撐腰,秦檜當上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秦檜自此專權18年,權勢如日中天。秦檜“挾強虜以要君”,也就是憑藉外國人的強大來要挾皇帝。用今天的話說,大致可以類比為“挾洋人以自重”。到後來,秦檜的黨羽佈滿朝堂,秦檜的權勢越來越大,甚至架空皇帝,當然這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


  秦檜還不遺餘力地破壞抗金力量,致使南宋軍備廢弛。秦檜還“挾虜勢以要君”,架空皇帝,秦檜晚年“頗有異志”,甚至想效法西漢的王莽,圖謀篡奪皇位!
  秦檜的這些罪惡是不能推給其他人的,從這些方面來看,秦檜生前作威作福,無惡不作,壞事做絕,罪惡滔天,一點也不冤枉!

除了誣陷忠良岳飛,秦檜還有哪些罪行



賣國求榮


  在專權期間,秦檜媚事敵國,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檜都無不唯命是從。為了媚奉金國主子,秦檜及其黨羽想方設法地榨取民脂民膏,不斷地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
  宋高宗、秦檜為了媚奉敵國,討好金人,對於紹興和議中所規定的“歲幣”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都如期交納。而且南宋交納“歲幣”時,還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如南宋交納“歲幣”時,要由樞密院差使臣四員管押銀綱,戶部差使臣十二員管押絹綱,並於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軍的歲幣庫,然後再差將官一員部押軍兵三百人,護送過淮河。在交納“歲幣”前,先要拿出銀、絹式樣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樣,一份留泗州歲幣庫,以備參照”。
  雖然呈交了銀、絹式樣,但在正式交納“歲幣”時,南宋使臣還要受到金人的百般刁難,“初交絹,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無法,又胥吏需索作難之故”。於是南宋臣僚們還要向金國小吏行賄,“通知金人交幣官吏,靡費銀一千三百餘兩, 十五兩”,其餘布、帛、酒等共折銀六百二十兩,對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還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結果宋廷又要額外“貼耗銀二千四百餘兩”。此外,南宋皇太后每年都要給金國皇后進獻禮物,年年“亦以鉅萬計”。

  金國皇帝還經常派人來索取“金珠靸工之類”,宋高宗、秦檜亦“令有司悉與”。甚至有些珍稀動物,如“白麵猢孫及鸚鵡、孔雀、獅子貓兒”之類,只要金人有所索求,宋高宗、秦檜均令“搜訪與之。
  南宋每年還要派使者趕赴金國賀正旦、生辰,賀禮需要金器千兩、銀酒器萬兩、錦綺千匹、茶千斤,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節人(上、中、下三等隨從人員,上,中節各十人,下節三十人)。同時,南宋朝廷還要賞給他們的行裝錢,正使一千緡,副使八百緡,銀、帛各二百兩匹。下節銀、絹共三十兩、匹,中節二十五兩、匹,下節十五兩、匹。這些人除領取薪棒外,還“日給五百錢,探請俸二月”。
  金國使者來南宋時,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還要大排筵席,奉送大量金銀財寶。金國使者到臨安(杭州)後,更是沒完沒了的盛宴款待。為要使這些金國使者能在金國皇帝面前說些好話,宋高宗、秦檜還以“密賜”的辦法,進行賄賂。暗中送給金國正任使者銀一千四百兩,副使八百八十兩,襲衣(衣物的全套)金帶三條,三節人皆襲衣塗金帶,上節銀四十兩,中、下節銀三十兩,“自是以為例”。金國使者在臨安(杭州)要買物品,也要從南宋國庫拿出錢萬緡,作為他們購貨之用,也“自是以為例”。

欺下媚上
  紹興和約簽訂以後,宋金之間暫時休戰,宋軍軍費削減很多,但由於南宋權貴們要花費以上種種鉅額開支和過紙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為了把臨安(杭州)經營成為富麗繁華的安樂窩,在那裡廣造宮殿,大造宮邸,修湖鑿山。
  秦檜“奪上心,粉飾太平,沮礫士氣,今日行某典禮,明日賀某祥瑞”,而對於戰備之事,卻是“士馬銷亡不問,干戈頓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養於錢塘湖山歌舞之娛,無復故都黍離麥秀之嘆”,“此檜之罪,所為上通於夭,而不可贖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讜議序》)。
  正是由於每年都要貢納鉅額的歲幣給金國,加上南宋君臣過著紙醉金迷的奢侈腐朽生活,頻繁地“上下宴安”,以“錢塘為樂國”,揮霍無度,其結果必然要加重南宋人民的經濟負擔,導致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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