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濱州一家加油站倒黴了。
有網友爆料,4月21日19:30左右,濱州濱城區315省道永莘路與西外環交叉路口向西500米路北匯通加油站,工作人員給三輪車上的塑料桶加油。
很快,濱城區應急管理局進行調查核實後,於4月24日上午對屬地及該加油站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針對該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下達執法文書,進行立案處罰,並責令企業停業整頓。
有人納悶:不就是加油嘛,怎麼就違規了呢?
關鍵問題就在於塑料桶。
那麼用塑料桶盛油怎麼了呢?我們來簡單說說原理。
1.汽柴油是易燃易爆品,小小火花就能發生熊熊大火。
2.運輸途中,油品不停搖晃,與塑料桶內壁發生摩擦,摩擦容易起電。
3.以聚乙烯製造的塑料桶並不導電,電荷聚集達到一定電壓就會產生電火花。
4.汽柴油遇上電火花,就像乾柴烈火,你懂的。
如果你還不明白,咱們一起看個實驗動圖。爆燃發生一共就2步。
先是摩擦導致靜電火花產生。
當靜電火花靠近油氣,就引起燃燒。
有人說,我也用塑料桶裝過油,怎麼都沒出事?
我們想說,千萬別僥倖,萬分之一的概率,發生了就是百分百的傷害。經驗都是從血的教訓中產生的。
去年8月,深圳一汽修店爆炸,導致4人死亡,包括兩個大人和兩個孩子,過火面積近百平。
深圳消防經調查後發佈事故原因:汽修店員工在維修汽車過程中,將拆卸油箱內的汽油倒入塑料桶,移動塑料桶時產生靜電火花引起汽油蒸氣爆炸並蔓延成災。
下圖是起火瞬間。
所以,不把隱患當回事,意外就會教你做人,而且付出的代價十分慘痛。
除了上述所說的問題之外,我們還要提醒所有加油站一點。
從新聞圖中,由於角度問題,我們難以看出往塑料桶裡加的是柴油還是汽油。
如果加的是汽油,那還涉及到散裝汽油的售賣問題。
公安部門要求,購買散裝汽油必須進行實名登記。
公安部門已經在每個正規加油站安裝了散裝汽油管理系統。購買時,身份證在那兒一滴,就進入了公安監管。
所以出售散裝汽油時,如果加油站沒有對客戶進行實名登記,那也要接受處罰。
去年7月和9月,山東菏澤定陶公安分局冉堌派出所民警兩次對轄區內一家加油站開展檢查時,均發現加油站工作人員未落實散裝汽油購買實名制,未登記信息隨意出售散裝汽油。
最終,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對加油站處以罰款9萬元、經營業主張某處以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可見,一個加油站是否合規,以及其員工個人素質有多重要,因為一個操作不當,就分分鐘關係到前來加油的車主的生命。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反覆說加油一定要去正規的加油站。
別因一時的僥倖,把自己和家人朋友置於危險和隱患中。
轉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