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刑警李文卿:為辦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徐先友 ■見習記者 孫曉永/文圖

漯河刑警李文卿:為辦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20多年來,在抓捕黑惡勢力罪犯時,我既遇到過威脅,也碰見過誘惑。但我知道自己不能害怕,也從未害怕過,因為我是警察,我不能給自己抹黑,更不能給警察這個職業抹黑。”8月22日,漯河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李文卿談及自己的掃黑經歷,堅定不移地說。

膽大心細,他在“黑老大”家住了11天

漯河刑警李文卿:為辦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今年46歲的李文卿從事刑警工作24年來,辦案無數,這些案件的成功偵辦嚴厲打擊了漯河的黑惡犯罪,淨化了漯河的投資環境。

李文卿介紹,當時一涉案“黑老大”李某家住城中村,自己和戰友盯梢數十天見不到人,眼看到了收網時間,大家非常著急。最後,看到李某家門口有對外租房的招牌,他就化裝成外來打工仔前去租房。

“當時正是三伏天,2樓是頂層,沒空調也沒有風扇,熱得睡不著,也不敢睡,我們3個人輪班把耳朵貼在門上聽樓下的動靜。我們在他家住了11天,天天開水泡麵吃得想吐。終於,有天發現李某回來了,我們三個人瞬間將其制服。”李文卿告訴記者。經過專案組的努力,終於將李某、馬某等36名犯罪分子送上審判臺。

辦案無數,掃黑必須自身硬

2013年,李文卿參與辦理王某一案的調查、取證及審訊工作,該案牽涉人員複雜,既有在職官員,又有開發商,還有吸毒、縱火殺人的亡命徒。“在審訊過程中,一個開發商暗示我,在市區繁華地帶一高檔小區低於市場價一千元‘賣’給我兩套房子。如果當年我徇私枉法即便現在住進去也睡不安穩。”提起往事,李文卿說,掃黑必須自身硬。最終,王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放火罪等罪被判處死刑。

2018年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漯河打響了中原掃黑除惡第一槍——偵辦李某特大涉黑案件。李文卿主動擔當案件的內勤組長,案件犯罪嫌疑人達84人,涉嫌罪名11個,刑事犯罪案件44起,違法事實19起。他白天彙總案件材料,晚上分析案情,分配第二天的工作。汗水沒有白流,李文卿帶領專案組的同志們夜以繼日苦戰將近一年,終於將案件順利審判。

鐵漢柔情,最虧欠的是家人

漯河刑警李文卿:為辦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當時正趕上兒子上高三,他給我說過多次想讓我幫他分析怎麼報考,可我一直沒時間。其實到現在心裡都過意不去。”說話間,這個鐵血漢子的眼眶溼潤了。

“爸爸讓我很驕傲。可我最大的願望,是讓他多在家待一會兒。”採訪中,李文卿的兒子小峰(化名)說,“我從小几乎就是在沒有爸爸的陪伴下長大的。我也設想過將來當警察,但我真的怕自己變成一個不回家的人……於是,在填報志願時,我放棄了這個夢想”。

“將來,你會把父親的經歷告訴自己的孩子嗎?”記者問。“當然!”小峰毫不猶豫地說,“我會告訴他,你爺爺是個不折不扣的英雄。”

聽到兒子的話,坐在一旁的李文卿瞬間淚目,淚中帶笑,那笑意有一種發自內心的釋然。(據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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