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抗日英烈,請從取締抗日神劇開始!

昨天,是中國抗日戰爭勝利75週年紀念日!

拿什麼來紀念抗日英烈,緬懷這些為國家、民族拋頭顱、灑熱血的英烈們呢?

我想,最根本的是要敬畏歷史、尊重歷史,不能讓活著的英雄流血又流淚,更不能讓為國犧牲的英烈們死不瞑目!

兩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英烈保護法》,許多朋友可能並不知道這一部法律出臺之艱難,就在它出臺之前,郭松民與《炎黃春秋》打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官司。

故事說來也簡單,《炎黃春秋》選擇性的使用史料來抹黑我們的抗日英烈——狼牙山五壯士用歷史虛無主義的手法,試圖否定狼牙山五壯士抗日事蹟的真實性,郭松民反駁了他們,沒成想,他們惡人先告狀,《炎黃春秋》不可一世的將郭松民告上法庭,最終的結局是:

郭松民,勝了!

而後,狼牙山五壯士的後人狀告《炎黃春秋》的前執行主編洪振快,艱難的維權官司,最終以狼牙山五壯士後人的勝利而告終!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英烈可以瞑目了……

這兩場官司,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從某種意義上,正是因為這兩場官司的轟動效應,直接加快了《英烈保護法》的問世,使得對英烈的保護有法可依!

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即便有了《英烈保護法》,也並不意味著肆意褻瀆英烈的現象就會消失殆盡,甚至還會改頭換面之後重新出現,有種低級紅、高級黑叫做“抗日神劇”:

“褲襠藏雷、手撕鬼子、反重力自行車、肩扛土炮、徒手扔汽油桶、子彈拐彎、石頭砸飛機、包子炸彈……”

老實講,抗日神劇,流毒無窮。

這不是致敬十四年來艱苦卓絕的抗戰史詩,而是褻瀆抗日英烈的犧牲精神!

當我們的年青一代看著抗日神劇長大時,會不會天真的以為,我們的抗日英烈如此輕鬆地就把鬼子打得團團轉?是不是就想當然的認為,抗日戰爭這般輕鬆的就獲得了勝利?

抗日神劇的存在,不僅漠視抗日戰爭的殘酷無情,無視日寇對我同胞的燒殺搶掠,更為甚者,通過娛樂化的方式,輕鬆淡化了中國人民在日寇鐵騎的淫威下所受的欺壓凌辱,其本質是褻瀆英烈、歪曲歷史!

非但不利於教育年青一代奮發圖強、勿忘國恥,更是將十四年抗戰的苦難史完全虛無化;非但無法博得國人情感上的認同,更是無法贏得世界輿論對中國人民十四年抗戰的同情;這不是致敬歷史、尊重英烈,而是褻瀆英烈、顛倒黑白,於保護英烈,可謂有百利而無一害!

紀念抗日英烈,我沒有別的建議,只對廣電有一條建議:

保護英烈的人格不受侵犯,尊重英烈的英雄事蹟,請從尊重歷史開始,請從取締抗日神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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