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多次提到了加拿大移民中的假結婚現象。許多虛假婚姻之所以被識破,根本原因還是夫妻這種親密關係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裝出來的。
婚姻關乎愛情和親情,也是感情和契約的結合體,偽造契約很容易,偽造一段感情卻是很難的。
加拿大移民局每年都會判定很多起移民中的虛假婚姻,偶爾也有可能誤判,不過沒有關係,只要夫妻間的情感是真摯的,就不難證明一段婚姻的真實性。
今天就來分享一個關於移民婚姻的案例。
案例分析
L先生今年53歲,他於2007年移民加拿大,定居埃德蒙德。在1991年至2016年間他有過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子,現在已經27歲了,沒有和他生活在一起。
他在2016年又結識了她的第二任妻子,中國的G女士,他們在2017年6月結婚。2018年L先生幫助妻子G女士和其子女申請家團簽證,卻被簽證官懷疑是為了達成移民目的而偽造的虛假婚姻關係,遂拒籤。L先生對此提出上訴。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發現L先生和G女士關於兩人從相識到走入婚姻的描述都基本一致,他們有一段詳細的情感時間線,為此兩人提供了許多聊天記錄、郵件往來和匯款記錄等信息來證明他們的感情。
G女士曾經在中國有過婚姻,並育有一兒一女,她獨自在中國撫養他們,但她的父母姐妹卻都生活在加拿大的埃德蒙德。
而同住埃德蒙德的L先生結識了G女士的父親,並通過他的介紹,又認識了G女士。起初他們通過微信聯繫,隨著感情升溫,他們也開始用電子郵件和電話進行交流,L先生還時常與G女士的女兒交流,並贈送禮物給G女士的兒子。
G女士一家人與L先生相處得很融洽,他們邀請L先生來中國做客,L先生也應邀了,並在中國與G女士及其子女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後來,L先生和G女士決定要訂婚,G女士在加拿大的親屬都回到中國來參加了他們的訂婚儀式。
如他們所描述的那樣,感情的發展和時間線是很清晰的,並且也有參與其中的證人。
雖然在庭審上他們二人的證詞有些許差別。例如,G女士說她是在2016年5月或者6月認識L先生,但是從通訊記錄來看,他們在2016年1月就已經認識了。
並且在以後是否還生孩子的問題上,兩個人的回答也沒有默契,L先生說只要他們身體條件允許,生孩子也是有可能的,一切順其自然。
而G女士則堅決表示不想再生更多的孩子,並且透露她在2013年生完兒子後就已經做了絕育手術。
夫妻倆不同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
不過這並沒有引起法官的過多懷疑。
因為法官認為之所以出現不同證詞,一是L先生可能還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更多細節,包括做過絕育手術;二是L先生希望通過各種積極的回答,來贏得法庭的信任,證明他和妻子對婚姻是認真的,有未來的打算。
這兩種理由可以看出他們是一對默契度還不夠的夫妻,需要更多時間溝通和相處,但這無傷大雅,也不屬於純粹的欺騙。
最終法官通過兩個人關係發展的證據、對於婚姻的態度、以及彼此的感情投入程度來綜合判斷,認定這段婚姻不是為了移民而偽造的,兩人及其子女是真實地準備生活在一起。
從人道主義關懷的角度出發,考慮到夫妻二人的相處、重組家庭的長久和睦,法官撤銷了虛假婚姻的判定,並允許L先生提出上訴。
這則有趣的案例再次向我們證實了,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要以為偽造婚姻簡簡單單,兩個人之間有沒有感情、是不是認真的,明眼人很容易能看出來。
加拿大絕不姑息假結婚移民的手段,但很樂意看到移民中那些真實的愛情與親情,更願意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