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美國人叫約翰.戈達德。在他15歲的時候,他做了一個計劃《一生的志願》,這個計劃包括:“到尼羅河,亞馬遜河和剛果河探險;登上珠穆朗瑪峰,乞力馬扎羅山和麥特荷恩山;駕馭大象,駱駝和野馬;探訪馬克.波羅和亞歷山大一世走過的路;主演一部《人猿泰山》那樣的電影;駕駛飛行器起飛降落;讀完莎士比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譜一部樂譜;寫一本書;遊覽全世界的每一個國家;結婚生孩子;參觀月球……”他把每一項編了號,一共127個目標。當他把夢想莊嚴的寫在紙上之後,他開始循序漸進的實行。16歲那年他和父親到佐治亞州的奧克費諾基大沼澤探險。從此他開始按計劃逐步實現自己的目標。到49歲時,他完成了127個目標中的106個。
對於年輕人來說,不管他現在多麼貧窮,多麼愚鈍,只要他有積極進取的心態,有不怕萬難得決心,渴望在這個世界上揚名立萬,那麼任何東西都不是他前進的障礙,他會懷揣夢想,一路勇往直前,直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