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臺:項目評標委員會遭受質疑為哪般

江蘇東臺:項目評標委員會遭受質疑為哪般

近日,來自江蘇東臺的建築行業人士反映:2020年東臺市東臺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項目招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沒有對入圍單位的資格進行全面審查,甚至將對於重大偏差在省招標網上曝光的失信單位參與的價格納入計算,顯然這個基準價由來也是不合法的、無效的。

江蘇東臺:項目評標委員會遭受質疑為哪般

據反映人講:2020年東臺市東臺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於2020年8月7日8:45開標,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評標入圍單位,20家投標單位入圍進入資格審查階段。據東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0年8月7日編號:東標管公示[2020]第A159號的公示有三家單位因資格審查原因判定無效標書,另17家進入計算。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資格要求中“3.1.4信譽要求:投標人要求不能有:(1)被國家、江蘇省、鹽城市以及東臺市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期、暫停期、處罰期或限制期內的”。參與詳細評審的17家單位中,其中常州市空港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網站首頁曝光臺醒目公示正處於行政處罰期間,處罰內部編號:泰水罰字【2020】14號,處罰機關:泰興市水務局,處罰日期: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處罰事由:珊瑚鎮2020年農村活水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常州市空港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江蘇順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兩家投標單位文件製作機器碼一致,相互串通投標”。但評標委員會在初步評審時,認定該單位資格後審合格,並將報價參入詳細評審,導致評標過程中出現計算錯誤。所以他們於8月7日向東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異議,並於8月14日收到東臺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的回覆函。回覆為:評標委員會以招標文件“9.5.3評標基準值一經確定,除計算錯誤和不應判定為無效標而被判定為無效標的外,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複議以及其他任何情況下而改變。”評標委員會告知廢常州市空港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但價格不變。事後,投標單位對回覆的評標委員會進行投訴,要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重新組織評委評標定標,相關監督人員履行義務和職責。

江蘇東臺:項目評標委員會遭受質疑為哪般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前往東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瞭解情況。據招標辦的沈主任講,舉報人的投訴她們已經收到,正在調查,具體結論30日內回覆。

隨後,記者又來到東臺鎮人民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回覆函的內容並非她們出具的,是招標代理公司出具的,她們只是蓋了一個公章,具體情況還要找招標代理公司瞭解,招標代理公司聯繫人叫劉某,公司名稱是江蘇宏建工程建設諮詢有限公司。

於是,記者又與劉某取得聯繫。當記者問回覆函的內容是否是代理公司出具的?劉某並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他們只是在代理的權限範圍之內為東臺鎮人民政府草擬的。具體情況還是要找東臺鎮人民政府瞭解。

江蘇東臺:項目評標委員會遭受質疑為哪般

投標單位認為,開標過程中的報價所有參與單位都可以看到,通過自己測算可以確定中標價格,在20家單位廢了三家單位報價情況下,上下各去20%單位計算出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是錯誤的。同時,在提出異議期間投標單位提出以下質疑:評標委員會對招標文件重要資質要求不認真執行審查義務只執行投訴部分,是不是存在過分錯誤解讀此條款並利用之嫌?如果這條款可以避開評標時留下疏忽或錯誤行為,豈不是對其他眾多投標單位不公平,同時評委會的專業又何在呢?評標委員會沒有對入圍的單位的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對於重大偏差在省招標網上曝光的失信單位參與的價格納入計算,這個基準價明顯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如果根據“9.5.3”條款的回覆:廢單位不廢價格的回覆行為就是等同於錯誤行為得不到糾正,此單位就屬於惡意投標,且擾亂市場。

截止發稿前,舉報人反映:常州市空港水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堂而皇之地參加了東臺市14個標段的投標,一個不拉下,如果該公司不符合資格審查,卻納入了評標的價格計算,那麼將導致達2億多的工程中標結果完全不同。關於東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辦如何回覆?望上級主管部門能夠介入調查,還東臺市招投標市場一片“陽光”!媒體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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