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2個村幹部因扶貧腐敗被通報!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是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決勝年,為繼續保持懲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嚴明紀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縣紀委監委將分批對我縣查處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三門峽澠池英豪鎮水源村原黨支部委員、支部書記佔關亮違規要求低保戶與其他村民共享低保金的問題

2017年7月水源村評定低保戶9戶,為照顧其他村民,佔關亮要求低保戶王某甲家讓出2口人低保金給村民胡某某、王某乙;要求郝某某家讓出1口人低保金給村民張某某。後低保戶王某甲、郝某某按照佔關亮要求,將相應低保金分給村民胡某某、王某乙、張某某。佔關亮身為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要求低保戶與其他村民共享低保金,侵害群眾利益,其行為構成違反群眾紀律錯誤。佔關亮還存在其他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錯誤的行為。2018年12月19日,佔關亮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三門峽澠池英豪鎮東馬村黨支部委員姚三民在發放低保金時優親厚友的問題

2012年9月,姚三民利用自己擔任村文書及保管村委公章的便利條件,未經村組評議、公開公示等程序,自行為其母親李某某填寫低保審批表,偽造相關人員簽名,私自加蓋公章,違規辦理低保。李某某於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享受1口人低保金共計1983元。姚三民同志身為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母親辦理低保,其行為構成違反廉潔紀律錯誤。2018年12月19日,姚三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上繳違紀資金19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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