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捕,以漁為生的人們怎麼辦?

十年禁捕,以漁為生的人們怎麼辦?

船舶行駛在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三峽翻壩物流園一帶水域。新華社發

4月23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召開長江流域禁捕和漁民安置保障工作部署推進視頻會。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在會上透露,目前,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已率先實現全面禁捕。

隨著十年禁捕政策出臺,“江煙淡淡雨疏疏,老翁破浪行捕魚”的畫面即將從長江流域消失,而我國生態保護事業中的歷史性一幕也就此開啟——2021年1月1日前,長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漢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陽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將實現全面徹底禁捕。

這項政策在長江大保護中的意義何在?如何保障年底前徹底實現“清船”“清網”“清江”“清湖”?世代以漁為生的人們的生計怎麼辦?

禁捕不可打半點折扣

4月13日起,湖北省蘄春縣全面啟動長江干流禁捕漁船退捕,蘄春縣漁船即將全面“上岸”。而早在2019年12月31日,在蘄春縣蘄州鎮長江岸邊,當地就舉行了長江禁捕啟動儀式,漁民們現場簽訂退捕協議,39條小漁船現場被拆解。

蘄春縣地處鄂東大別山革命老區,長江水域穿流而過,既帶來美麗的江岸線,也帶給蘄春豐富的水產。據統計,長江流域蘄春段有水生生物4300多種,其中魚類400餘種,特有魚類180餘種。然而,過度捕撈嚴重威脅著長江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的完整性。

在農業農村部長江辦舉行的長江珍稀瀕危水生生物保護研討會上,多位專家指出,受人類活動的長期影響,白鱘、白鱀豚、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等珍稀瀕危物種的自然棲息生境遭到破壞,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形勢嚴峻。禁捕是有效緩解長江生物資源衰退和生物多樣性下降危機的關鍵之舉。

“長江禁捕直接涉及‘一江、兩湖、七河’,2021年1月1日前,長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漢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陽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要實現全面徹底的禁捕,做到‘清船’‘清網’‘清江’‘清湖’。”韓長賦指出,這是必須完成的硬任務,不能打半點折扣。

2019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沿長江各省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制定實施方案,整合資金力量,建立協調機制,全面啟動長江禁捕,穩步推進漁船退捕和漁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我們還要看到,除‘一江、兩湖、七河’等重點水域外,兩大湖入湖主要河流,以及一些省內重點河流、湖泊等其他水域也在禁捕之列。有關地方要統籌謀劃好‘其他水域’禁捕工作,抓緊研究退捕安排,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逐步取消以天然漁業資源為捕撈對象的生產行為,確保長江流域禁捕實效。”韓長賦說。

年底前全面完成漁船退出

周啟祥原本是江蘇南京江寧銅井村漁民,眼下,他已轉到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的漁政船上開船,每月收入五六千元。他告訴記者,如今村裡的37戶漁民和14戶納入管理漁民已全部上岸,漁船已全部拆解,捕撈證也全部收回,漁民補償款將於今年到位。

目前,江蘇省沿江南京、鎮江、泰州等地漁民都已上岸,船證已全部收回。江蘇、江西、湖南、湖北、安徽5省,退捕任務量佔全長江流域的80%多,退捕任務繁重。現在,各地都在進行對退捕漁船漁民信息建檔立卡的“回頭看”工作,摸清查準退捕漁民的家庭人口、生活狀況、轉產去向、幫扶需求,並與管理系統逐一比對,確保數據全面準確,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要清醒看到,長江禁捕工作涉及地域廣、持續時間長、工作要求高,今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如期完成任務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韓長賦說,距年底只剩8個多月時間,沿江各省份要加大工作力度,只爭朝夕、攻堅克難,確保如期保質完成年底前長江全面禁捕任務。

加快推進退捕漁船回收處置、確保所有漁船退出落實到位,是實現長江禁捕的重要保障。“現在還有約5.64萬艘捕撈漁船尚未退出,已退出的還有一些沒有集中拆解,年底前必須全面完成退出並妥善做好處置。”韓長賦說。

為確保年底漁船全面退出,農業農村部要求長江流域所有縣市要進一步排查核實,明確已退捕、待退捕等各類漁船名錄,及時組織收回退捕漁船,加快推進漁船退捕。對於已退捕的漁船,要嚴格按照規定,收回捕撈許可證和漁船,儘快發放補助資金,及時銷燬捕撈網具、拆解漁船。對於待退捕的漁船,做好動態監測監管,督促按時退出。

確保漁民退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退捕還魚”的關鍵在漁民,難度也在漁民。禁捕後,長江漁民將逐步告別他們過去的生活,重新出發,這是一次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的鉅變。

根據沿江各地測算,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個省市的合法持證漁船11.3萬多艘、漁民近28萬人。最新數據顯示,目前長江流域5.69萬艘漁船已完成退捕補償、證書回收、船網拆解,約12.8萬退捕漁民通過就業服務、生活補助、醫療社保得到妥善安置。

“妥善做好漁民轉產安置事關禁捕退捕成敗。”韓長賦說,各地要建立臺賬,針對漁民年齡層次、就業技能等不同特點,實行分類施策、精準幫扶,確保漁民上岸有出路、有收入。

韓長賦指出,在漁民安置中,要將退捕漁民全面納入各類技能培訓範圍和職業介紹服務,重點培訓適合漁民特點的水產養殖、水產品加工等實用技術,幫助開闢就業創業門路。支持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電商平臺等,帶動退捕漁民發展畜禽水產養殖加工、生態增殖漁業、休閒旅遊、漁事體驗等產業,拓寬漁民轉產轉業渠道。

漁民轉產安置既需要責任擔當,又需要創新思路。在湖北洪湖市等地,漁政局謀劃設置了一批生態護漁員等公益性崗位,讓最難轉產的五六十歲的漁民,很大一部分從“捕魚人”變為“護魚人”。

韓長賦表示,對就業困難的漁民,要通過設立“護魚員”“保潔員”等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對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要通過政府補貼、補繳的方式,加強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對生活特別困難、患病、無再就業能力的漁民,要加大救助力度,並與扶貧、低保相銜接,確保漁民生計保障落實到位。

(本報記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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