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集中销毁1000余辆报废摩托车

(记者 陈艺夫 胡晓轩) 4月24日上午,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咸宁市兴源物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依法对一批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依法进行集中报废拆解处理。

咸安:集中销毁1000余辆报废摩托车


此次销毁车辆主要是达到报废标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没有合法来源、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报废车辆共计1120台、其中摩托车1053台,汽车67辆。

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张劲:

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咸安交警大队的民警注重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长期未审验,达到注销标准的摩托车和报废摩托车进行查处,通过近年来几个月的路面查检,共查处了近千辆此类摩托车,今天统一进行集中报废。

为防止此批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再上路行驶,以及报废车辆的重要零部件再度流入市场被二次违法使用,工作人员利用氧焊、切割对报废车辆进行全面销毁,确保销毁工作不出问题、不留隐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彻底“切除”杜绝回流后患。整个销毁过程由交警大队民警全程监督。

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张劲: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及时对车辆进行审验,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咸安:集中销毁1000余辆报废摩托车


据了解,此类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侵权行为多,路面监管难度大。后遗症状多,社会矛盾复杂。

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张劲:

第一,这类摩托车因为长期未审验,它的性能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标准,容易引发故障或者事故。第二,这类摩托车大部门都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重点对这类摩托车进行查处。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摩托车出行频率上升。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全天候不定时开展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张劲:下一步,根据平安咸宁行动,我们咸安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报废摩托车的查处,以及涉牌涉证行为的查处,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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