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求到6月底週末都要上班,包括五一,且沒有加班費,過分嗎?該怎麼溝通?

報考公務員


沒有休息,還不給加班費,這明顯違反勞動法,你們可以直接給上級表示加班可以,加班費必須給,先按公司暫時的要求好好上班,自己別犯錯這是關鍵!

等你按公司規定上班一個月後看看發的工資有沒有加班費,如果沒有就直接去要,如果老闆還不給,就保留好證據去舉報公司!自己的權益必須要保護好。這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員工!能當老闆的就有能力去擔當責任。老百姓好好上班,掙錢養家餬口,不出錯就行!

大家都知道,老老實實上班的人,國家都會保護他們應得得權益。勞動法就是他們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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