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檢案例 | 花費41萬買口罩,收到12個空箱子?!

新檢案例 | 花費41萬買口罩,收到12個空箱子?!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周某在社交媒體上,花費了41萬向聲稱有口罩貨源的陌生網友陳某某購買口罩。待收到12個順豐快遞,打開竟然全是空箱子?!

新檢案例 | 花費41萬買口罩,收到12個空箱子?!


4月8日,經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新北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龍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新檢案例 | 花費41萬買口罩,收到12個空箱子?!


深陷網絡賭博,涉險口罩詐騙

正值而立之年的陳某某長期沉迷網絡賭博,欠下鉅額債務。2月6日至10日,陳某某為了能快速獲得更多現金投入賭博,在被害人周某向其詢問是否有口罩時,便虛構自己有口罩貨源的事實,並以每個口罩1.8元的價格與周某進行交易。周某先後通過支付寶和微信向其轉賬支付了15筆,共計人民幣43.62萬元,後經催要,退還了2.62萬元。

虛構發貨事實,偽造轉賬記錄

沒有真實貨源的陳某某在收到貨款之前,便想到了用郵寄空箱子的方式偽造出貨記錄。不久周某收到12個箱子,打開竟全是空箱子。周某震驚之餘立即聯繫陳某某,受到質疑的陳某某,將自己與賭博網站的轉賬記錄謊稱為與所謂“口罩廠商”的轉賬記錄,甩鍋“廠商”聲稱自己亦是受害者。在被周某要求退款時,陳某某已將40餘萬悉數用於網絡賭博,由此案發。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2天完成審查提起公訴

鑑於該案系涉及疫情的重大口罩詐騙案件,新北區院迅速提前介入,就補強快遞員的證人證言、提取電子證據固定交易記錄、追查贓款去向等方面提出書面引導偵查意見;同時在審查起訴環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規定,在遵循法定程序、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僅用時2天就完成審查並提起公訴,提出有期徒刑8年,罰金10萬元的確定型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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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該案件通過網絡開展遠程庭審,合議庭成員及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分別在四個地點參加庭審。這場“隔空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最終法院採納了新北區院的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龍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在此,新檢君也奉勸其他借疫情實施詐騙財物、製假販假、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各類行為的犯罪分子,司法機關將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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