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我市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活動

  運城晚報訊(記者 陶登肖)“農民工工資按月發放,違反規定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規定自5月1日起開始實施。”4月21日,市人社局聯合鹽湖區人社局,在市區南風廣場、火車站、高鐵站設點,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傳活動。

5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條例》是為確保付出勞動的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製定的行政法規。該《條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綜合性法規,分為七章,從落實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明確清償責任、重點領域治理、強化監管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於今年1月7日公佈,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本次宣傳活動主要通過懸掛宣傳條幅、發放宣傳資料、提供法律諮詢、講解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方式進行。宣傳過程中,工作人員向過往群眾講解了《條例》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的要求、清償責任、群眾維權渠道及維權程序等。為使《條例》宣傳取得更好的效果,工作人員鼓勵群眾在微信朋友圈發佈相關內容,擴大知曉度。

  據瞭解,當天共發放宣傳海報7000餘份、《條例》宣傳冊3000餘份、宣傳彩頁1萬餘份。人社部門希望通過本次宣傳活動,使用人單位明確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和工資清償責任,規範工資支付行為;使農民工瞭解保障自身權益的新條例,為依法理性維權,維護我市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營造良好氛圍。

  下一步,我市將根據《條例》的規定,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工作,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在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同時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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