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交易環節、向供應商索賄,上海外資企業高管組團侵佔公司資金逾2億元

今天,上海警方披露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2億餘元的特大團夥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共抓獲以某外商獨資公司採購經理黃某、人事總務課長劉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10人。


2019年8月,位於上海自貿區的某外商獨資公司向上海警方報案稱:該公司人事總務課長劉某利用職務便利,向勞務服務供應商索賄且數額較大。警方即組成專案組立案偵查,很快就查明瞭劉某的犯罪事實。在偵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了該公司人事總務科採購經理黃某利用職務便利、虛設交易環節、侵佔公司鉅額資金的犯罪線索,遂同步開展線索深挖和調查取證工作。

2019年12月,上海警方在本市浦東、崇明、黃浦、寶山、靜安等區先後成功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案公司文件、公章、電腦硬盤、銀行U盾、財務賬冊等大量犯罪證據,查凍房產5套、銀行卡資金2500萬、現金120餘萬及涉案車輛5部。

經查,現年41歲的黃某在擔任該外商獨資公司採購經理期間,利用負責生產輔料採購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丈夫及其他親屬,先後在本市靜安、寶山、青浦、崇明等地,設立由黃某夫妻兩人親戚擔任法定代表人、實為兩人實際控制的27家經貿公司,在該外商獨資公司與輔料供應商之間虛設交易環節,通過“由虛設貿易公司向真實輔料供應商低價購入生產輔料、翻倍加價後高價轉賣給該外商獨資公司”的方式,長期非法侵佔被害公司鉅額資金達人民幣2億餘元。


此外,現年40歲的劉某在擔任該外商獨資公司人事總務課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向該外商獨資公司的勞務、餐飲、保潔等服務供應商索取賄賂,合計達人民幣85萬餘元。

到案後, 10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黃某、劉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審。

欄目主編: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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