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對於五花八門的詐騙手段,我們聽說過很多,但對於偽造一國總理的簽名文件詐騙銀行,卻實在少見。1960年,我國就曾發生過這樣一樁轟動一時的大案。那麼,騙子使用了怎樣的手段,詐騙了銀行20萬元?行騙過程中,騙子留下了哪些物證?限期十天破案的任務能否完成?茫茫人海中,該如何找尋罪犯的蹤跡?偽造文件的普通稿紙怎麼成了破案的突破口的?本期節目,李涵為您講述:新中國第一騙案——偽造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1960年3月18日下午5時,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接待了一位身穿灰色呢大衣、手提公文包的人,他自稱是國務院辦公廳來給行長送急件的。銀行工作人員見信封落款是國務院“總理辦公室”,並寫“速送(限下午五時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字樣,便毫不遲疑地在來人的“發文簿”上簽收並隨即送行長辦公室拆閱。

信封內是一件有“總理批示”的報告,內容如下: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些款來做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萬~20萬元,可否,請批示。

報告下面空白處有豎寫的“周恩來”簽名和“三月十八日”字樣,其左邊空白處有批文:“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20萬元。”在簽名右邊也有批文:“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1.要市場流通舊票,2.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必送到民族飯店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收。”

人民銀行總行的經辦人看後深信不疑。當時總行的領導都到外地開會去了,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一位負責人隨即批示:“請會計發行局立即把款送去。”幾分鐘後該負責人又接到自稱“總理辦公室”的催辦電話,經辦人員立即從北京分行集中20萬元人民幣,經過整理後分裝兩個麻袋,派人按時送到民族飯店,交給已在大堂等候的那個叫“趙全一”的人。該人交給銀行送款人員一件蓋有“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的介紹信,信中內容為:“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此致。中國人民銀行”。隨後,該人又按照送款人員要求,從自己帶的筆記本上撕下一頁紙,寫了一張收到20萬元現款的收條,連同介紹信一併交給了送款人。

人民銀行總行領導回京聽到彙報後,認為應向總理辦公室請示該筆款項如何下賬。3月24日,向總理辦公室請示後卻得知,總理從未批過這筆款,並要他們將原件送去查看。原件被迅速送到總理辦公室,這時才知道,這是一起鉅額詐騙案!隨即向公安部報告。

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罪犯偽造的介紹信

3月24日晚,公安部治安行政局技術處文檢組組長劉文正在家休息,接到公安部經濟保衛局局長長李釗的電話,讓他速到其辦公室。見面後,李釗簡要介紹了案情,並當即將此案中的詐騙證據交給劉文進行檢驗。這些行騙的資料有四份,分別是:裝報告的“國務院”信封;有所謂“總理批示”的報告;趙全一的介紹信;趙全一的收款條。

劉文先將這些資料拿到治安行政局技術處文檢組連夜進行檢驗。首先,劉文從筆跡特徵認定“報告”“介紹信”“收條”的鋼筆字和所謂“總理批示”、信封上的毛筆字都是一個人所寫,“周恩來”簽名字跡是摹仿形成;其次,所用國務院信封有擦刮和二次封口痕跡,是使用過的舊信封;再次,介紹信上“總理辦公室”戳記是用水彩描繪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是用謄寫鋼板刻蠟紙再用印油印上的。具體分析作案人情況,應該是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毛筆書寫得較熟練。“收條”中將“人民幣”寫成“人”字下加一個“巾”字,可能有其職業特點。

第二天上午,劉文組織文檢組同志對物證作進一步檢驗分析,形成一致結論後,隨即到剛成立的以楊奇清副部長為首的由公安部經保局、治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領導參加的專案領導小組彙報初步檢驗意見。大家都認可檢驗意見。楊奇清指示說:“小劉,儘快組織一個以你為組長的技術鑑定組,參加案件的偵破。”

技術鑑定組成立後,迅速確定了破案的途徑:以物定向,以物找人,開展偵查。

根據罪犯熟悉一些民族工作部門、國家機關和銀行的內部情況,並懂得一點兒中央領導的批文習慣,估計可能是潛藏在某機關內部的人,或內外勾結作案,也可能是被開除的原內部人員作案。

從罪犯騙取大量現款來看,合謀或單人作案的可能性同時存在。案件雖然發生在北京,但從發生到發現,相隔六天,這段時間內公安機關沒有任何偵查舉動,一切風平浪靜,因而罪犯可能仍在北京,當然也不排除已逃匿外地的可能性。

根據這些分析和估計,確定以北京市為重點,全國張網,重點控制。同時以國務院有關單位、民族系統、銀行、財政、外貿部門和民族飯店為重點,查對信封、信紙、筆跡和罪犯面貌特徵,3月18日的行蹤、經濟上的可疑情況等。至此,一場以偵破這起大案為中心的群眾性破案運動在全國範圍內迅速掀起。

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破案工作全面展開後,3月27日,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在他的辦公室召開專案組會議,一是聽取案件偵查的進展情況;二是周恩來總理指示限期破案,要研究確定破案的期限。在討論破案期限時,大家都沒有發言,出現了冷場,楊奇清便點名說:“小劉,你說說,什麼時間能破案?”

聽到讓自己先說,劉文有點兒緊張,但仔細想想,這個案件證據很充分,只要調查工作落實,應該能很快破案。他便回答:“從立案到今天已經三天了,期限應該從今天以後算起,再給一週的期限,加上已過去的三天,爭取十天破案吧。”

尹副部長當即問大家:“小劉的意見行不行?”沒有人表態。楊奇清副部長果斷地說:“就這麼定了,限期十天破案!”

隨即,技術組全體同事齊心協力,晝夜奮戰,對罪犯使用的物證進行細緻檢驗和深入調查。

首先是檢驗信封。為了確定國務院信封是出自哪個單位,經同版鑑別和紙張纖維成分分析,認定作案人使用的是1959年6月印刷的淺棕色牛皮紙信封。這種信封特別是用過的舊信封,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一般都可以通過文件往來得到。為查明信封上被擦刮的字跡原文,張申和市局技術科照相室同志經過反覆進行紅外線、紫外線攝影,檢驗到一些被刮擦的字跡痕跡,但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當時,有人提出使用原子放射同位素查驗,看看能否有結果。為此,通過與原子能研究所聯繫,請對方幫助,反覆進行試驗,仍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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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專案組正在討論案情

一條路走不通,就再走另一條。為確定偽造“報告”“介紹信”和“收條”的墨水種類、牌子和來源,辦案人員通過向各個文具店廣泛收集樣品,逐一進行分析鑑別,但由於同類物品使用面很廣,沒有從中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辦案人員又想到從印刷特徵來鑑別公文稿紙的來源。犯罪分子偽造“報告”使用的是八開紙、中間印有折縫花紋、左右兩邊各印有15個橫格的公文稿紙。這種公文稿紙當時使用很普遍,但由於這種稿紙都是各單位自行加工定做的,其使用紙質、印刷特徵各有不同。技術組將偽造“報告”稿紙的印刷特徵印發各單位,查庫存,查檔案。所有的中央部委都行動起來了,僅國務院秘書廳就查了文書檔案3500多卷,21萬多頁,人民來信29.5萬件;財政部經建司清查了八年來1.6萬多卷檔案。

最先報告稿紙來源的是國家計委的一個部門,他們查出犯罪分子所用稿紙是出自外貿部,後來還有一些部門也都查到了稿紙來源。經向外貿部取樣鑑別,確定外貿部的這種稿紙不但與偽造“報告”的紙質、樣式相同,而且是同一印版印刷。經紙質化驗均為草漿纖維抄制,無機元素也相同。技術檢驗結果準確地確定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稿紙是取自外貿部,於是,偵查範圍被大大縮小。

4月2日,公安部將此查證結果正式通知外貿部。外貿部緊急動員,查檔案、排人員、查3月18日行蹤。4月2日下午,公安部經保局直屬機關保衛處杜定華處長、徐志義副處長和劉文帶領的八名文檢技術人員進入外貿部,外貿部保衛處長張敏帶領辦案人員見了外貿部常務副部長,這位副部長明確表示:“從我起,我以下所有人的檔案都可以查”,並指示保衛處全力配合。外貿部保衛處將部內工作人員檔案按單位擺放到一個會議室,由技術人員逐人查對筆跡。辦案人員從下午進駐外貿部,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2時多才回去休息。

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4月3日早晨,文檢組技術員賈大光先到外貿部後,外貿部保衛處張敏處長將出口局科員王倬的檔案交給他,並告訴賈大光,這個人檔案中有“趙全一”的名字。賈大光看後馬上打電話告訴了劉文,劉文讓他不要聲張,隨後立即帶部裡的文檢人員趕赴外貿部。

王倬檔案的基本情況是這樣的:此人36歲,遼寧省遼陽人,大學畢業,參加過三青團、青幫,曾在國民黨北京市黨部特刑庭會計室做過收發。1949年混入華北革大,學習結束後分配到陝南軍區衛生所工作,1950年在該衛生所與同事王國昌開小差,偽造路條將王國昌化名為“趙全一”。幾個人看了後,認為王倬的字跡與偽造“報告“上的字跡相同,加之在檔案中記載的這些情況,大家都很振奮,認為這下八九不離十了。此時,劉文擔心走漏風聲,經與徐志義商量,文檢人員全部撤回公安部,繼續研究王倬的檔案。

回到部裡,大家再次對檔案字跡進行認真比對,一致意見認定,所有詐騙物證上的筆跡都出自王倬之手。

4月3日上午10時,劉文提出要馬上向專案領導小組彙報情況。10時30分左右,以楊奇清副部長為首的幾位領導小組成員聽取彙報後,認為字跡鑑定結論根據充分、可靠。但因案情重大,楊奇清指示:經保局領導立即組織對王倬情況的調查;北京市公安局立即對王倬的住址監控,要保證不出意外;劉文要再認真準備,下午向謝部長彙報後再決定是否控制嫌犯。

當天下午3時,時任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在他的辦公室聽取我劉文於筆跡鑑定的彙報,聽取經保局和市局關於初查王倬情況的彙報。謝認為,筆跡鑑定確定王倬犯罪的證據很重要,但對王倬的情況還不夠清楚,要抓緊調查核實。北京市局要將王倬住地西城區李廣橋衚衕5號嚴密監控好,絕對不能發生罪犯逃跑、自殺和破壞證據等,什麼時候宣佈行動,要看調查核實情況再定。

向謝富治彙報後,劉文立即組織技術鑑定組抓緊時間對物證的各項檢驗結果出具正式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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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王倬

4月3日深夜12時,謝富治打電話叫劉文立即到謝富治家裡去。到了後,謝富治披著外衣坐在客廳沙發上正翻閱材料,待劉文坐定後,謝富治說:“小劉,北京市公安局要求批准馬上抓人搜查,他們的理由是嫌疑人不好控制,怕一旦暴露發生意外,市局的閔步瀛副局長在會客室等著我批准他們行動,我還沒有批,叫你來想問問,你們的鑑定到底有多大把握?”

劉文當即回答:“謝部長,這個鑑定是我們十多名技術幹部做的,意見完全一致,沒有異議。我可以向您保證,鑑定很有把握,我可以拿腦袋向您保證!”聽了這話,謝富治笑了,說:“嗬,你有這麼大的把握?好,案子破了我請你吃飯!”劉文也笑了,說:“謝部長,您不能光請我吃飯呀。”謝富治說:“為啥?”劉文說:“這可是我們專案組全體同志作出的結論,您要請就請我們專案組全體同志吧。”

謝富治說:“好,就請你們全體同志。”說完立即拿起紅色電話機接通總理辦公室,報告案件情況。他說:“案犯已查到,是外貿部的一個幹部,筆跡鑑定已肯定是他,我們準備立即抓人破案。”

謝富治在電話裡聽取了總理的指示,最後說了個“好”字放下了電話。謝富治隨即在北京市局的報告上作了同意行動的批示。

4月4日凌晨2時,北京市公安局控制了嫌疑人王倬,並搜查其住宅,共搜出人民幣191409元,所差幾千元被王倬在家中用煤球爐子燒了。他倒在街道垃圾桶的紙灰被外圍監視的民警提取,市局技術科將這些紙灰通過紅外線照相檢驗,證實是人民幣的紙灰。審訊王倬時,由北京市公安局著名預審員汲潮提審,沒有一會兒工夫王倬就交代了作案罪行。

新中國第一詐騙案,1960冒充總理簽名詐騙案,偵破始末

新中國成立以來發生的偽造總理簽名的大騙案,從立案到抓人破案整整十天。破案後,謝富治在公安部局級幹部食堂設宴,請專案組全體同志吃晚飯,表示慶賀和獎勵。

偵破“趙全一”案件,刑事技術工作發揮的作用,得到了公安部領導的充分肯定和讚揚。公安部專案領導小組的總結報告《關於偵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被騙20萬元鉅款案的基本經驗》 中,明確寫道:

“技術工作在確定偵查方向,提供線索,確定罪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當時通過組織大協作,集中了北京市局技術科,公安部治安局技術處的技術力量,並取得有關科學研究部門的大力協助,使用光學檢驗的方法,在不破壞原罪證的前提下,顯現出了信封上被擦掉字跡的少數筆畫;以及通過筆跡鑑定,證實罪犯所用的信封是國務院用過的舊信封;運用電子顯微鏡,基本上解決了檢驗墨的成分問題;使用文字筆畫解剖分析的方法,根據一個‘密’字的筆畫,確定‘密’字和信封上的其他毛筆字都是罪犯一人寫的;利用對紙灰的照相顯影,證實王犯燒燬一部分贓款;等等。這些問題的解決,給偵查破案提供了線索,肯定了罪證,也進一步打破了技術工作中的保守思想。在普遍調查摸底中,之所以能準確地確定外貿部為重點,就是從信紙上認定的;在外貿部提出王倬的筆跡同罪犯遺留的筆跡相似後,通過筆跡鑑定,完全肯定了騙犯就是王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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