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25歲香消玉殞,死後30萬人送葬,7位影迷隨她而去

阮玲玉:25歲香消玉殞,死後30萬人送葬,7位影迷隨她而去

上個世紀的上海灘,有無數影星大放異彩,令上海這片繁華之地更為星光璀璨。人們追隨著熒幕中的俏麗身影,一旦有電影上映,便立馬前往影院,更有狂熱者,在藝人香消玉殞時,悲痛難忍,竟還要隨之而去

跨越階層的愛戀

"做女人太苦。"——這是阮玲玉生前經常對朋友說的一句話,在她的一生中,除了影壇上的星光璀璨,剩下的皆是灰暗,被男人、被社會輿論所迫害,最終在25歲的花樣年華,香消玉殞,留下悲歌

阮玲玉出身於一個窮困家庭,父親離世後,留下孤兒寡母,母女倆人生活更為艱難。為了謀求生計,母親帶著年幼的阮玲玉到張公館做傭人。母女倆與張家人在同一屋簷下生活,漸漸地,16歲的阮玲玉與張家四少張達民暗生情愫

過後張家人發現了這段戀情,倆人被棒打鴛鴦,不久後便搬出張家館,開始同居生活。張達民是個不折不扣的紈絝子弟

,兩人同居後,張達民依舊維持他鋪張的作風,整日遊手好閒,時常與那些舞女親密來往。沒過多久,張達民就將父親留給他的遺產揮霍光了。

阮玲玉:25歲香消玉殞,死後30萬人送葬,7位影迷隨她而去

生活日漸窘迫,阮玲玉決定進入影視公司,靠演戲掙錢。很快,阮玲玉在影壇上嶄露頭角,人們紛紛注意到這位面容姣好的女明星,公司甚至有意將她打造成另一個"蝴蝶",成為影壇上另一個電影皇后。

事業一直向好發展,唯有張達民讓阮玲玉感到頭疼。自從阮玲玉進入影視公司後,張達民就一直依賴著阮玲玉,他嗜賭如命,幾乎榨乾了阮玲玉的錢包,時間越長,他的行為就愈發惡劣,讓阮玲玉感到身心俱疲。

張達民對於阮玲玉來說,就像是頑劣任性的孩子,不論是從經濟上,還是精神上都需要阮玲玉去支持與包容。作為一個女人,偶爾也會想要被人照顧,享受被寵愛的感覺,而這些張達民都未曾給予過她。

暫時的停泊

張達民不停地向阮玲玉索要錢財,他的嗜血本性讓阮玲玉忍無可忍,終於,阮玲玉提出要與他解除同居關係

,代價是阮玲玉每個月都要向他支付一筆不小的"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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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阮玲玉在感情世界處於風雨飄搖之際,唐季珊適時地出現了。唐季珊是位身份顯赫的茶葉大亨,與張達民不同,他成熟穩重,體貼可靠,讓阮玲玉體會到了被疼惜的感覺,阮玲玉這艘不停漂泊的小船,在唐季珊這停靠了下來。

隨著兩人感情的升溫,阮玲玉搬進了唐季珊為她購置的一棟三層別墅裡,並帶著母親、養女小玉一起,與唐季珊住在同一屋簷下,宛如一家人。但那也只是"宛如"罷了,唐季珊本身是有妻子的,起初阮玲玉不知道,

只聽說過他的一些風流韻事。

後來才知道他有家室,可阮玲玉招架不住他的溫柔攻勢,還是義無反顧地與他在一起,認定他們是關係特殊的"真愛"。在阮玲玉之前,唐季珊與許多女明星都交好過,連大明星張織雲也包括在內,唐季珊一直以來都是披著紳士的外衣,行浪蕩之實,誰能保證阮玲玉不是下一個被拋棄的玩偶呢?

唐季珊為了與阮玲玉在一起,轉眼就拋棄了張織雲,過後張織雲書信阮玲玉,信中寫道,"你看到我本人,你就能夠看到你的明天!"一語成讖,後來唐季珊果然背叛了阮玲玉,與另一名女明星糾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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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謂人言可畏

阮玲玉漸漸看清唐季珊的甜言蜜語中,究竟有幾分虛實,心灰意冷的她開始將視線的重點轉移到事業上。

當時蔡楚生導演正處在好友艾霞離世的悲痛中,欲以她的故事為原型,拍攝電影《新女性》,並找來阮玲玉參演。艾霞既會演戲,寫作也出色,是個不折不扣的新女性,但是媒體小報總是將重點放在她的私生活上,甚至惡意造謠中傷她,稱其是不正經的女人,即使到死媒體也沒有放過她。

1935年,《新女性》一經上映,便遭到了記者協會的圍攻。記者們在影院裡看完成片後,響起了此起彼伏的質疑聲。"拍什麼,難道是我們記者把她害死的?""太過分了,這分明是羞辱我們。""太不像話,什麼玩意"……

阮玲玉:25歲香消玉殞,死後30萬人送葬,7位影迷隨她而去

或許是出於報復,當時的記者開始集中報道阮玲玉的私生活,如同報道當年的艾霞一般。此時張達民再次向阮玲玉索要錢財,未果,他便以偷竊、與唐季珊通姦等的汙名將阮玲玉告上法庭,再經由媒體添油加醋的報道,阮玲玉成為了人們眼中不知檢點的女人,甚至連她的母親也不放過,說她母親是靠賣淫為生的。

阮玲玉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輿論壓力,而此時唐季珊也不滿因她被搞臭名聲,不斷地指責她,甚至動手打她。阮玲玉作為演員,本身就很敏感,身邊人的不諒解以及社會輿論的壓力,讓她不堪重負。

在一片罵名中,阮玲玉覺得委屈甚至自我懷疑,難道我真的有那麼不堪嗎?她在酒醉後半夢半醒地問朋友,"你覺得我是個好人嗎?"在她出庭審判的前一天,正巧是三八婦女節,阮玲玉服下安眠藥,永遠地離開了我們,享年25歲。

阮玲玉自殺的消息傳出後,整個上海乃至全國都為之震驚,送行那天前來悼念的人數不勝數,

大約有30萬人之多人們皆諮嗟嘆惜,相率赴吊,甚至有7位影迷因悲痛過度,當場隨她而去。

在遺書中,阮玲玉留下四個大字——人言可畏。魯迅先生得知此事後,寫下《論"人言可畏"》一文,筆墨間滿是悲憤,抨擊當時的無良記者,呼籲記者以良心寫作,新聞報道"它還能為惡,自然也還能為善。"

那麼多年來,公眾人物,特別是女性公眾人物,最容易被人冠以汙名。她們活在聚光燈下,私生活被人們討論是常有的事,可為了那點可笑的談資,連惡意造謠中傷也是可以被准許的嗎?

人們常說戲子無情,試問,在這一條條鮮活生命背後,透露出的究竟是戲子無情,還是看官無情?

文/林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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