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愛迪爾珠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媒體有關報道事項說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媒體報道簡述

福建省愛迪爾珠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注到近日有關媒體發佈的新聞報道,涉及公司“新增2條被執行人信息,累計執行標的達1.54億”等內容。公司在獲悉以上報道後,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二、相關情況說明

(一)執行情況說明

本次媒體報道中的執行申請人為蘇州愛迪爾金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金鼎投資”)與西藏愛鼎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愛鼎創投”),分別是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千年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年珠寶”)與成都蜀茂鑽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蜀茂鑽石”)的原股東。

公司於2016年5月10日與北京方圓金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設立金鼎投資,實際出資2,203.20萬元,出資比例為31.13%;2016年7月1日,金鼎投資以現金增資方式投資千年珠寶,投資金額為6,800萬元,投資完成後佔千年珠寶13.44%的股權;2018年5月11日,公司與金鼎投資等簽署《公司與江蘇千年珠寶有限公司全體股東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根據協議相關約定,公司應當支付金鼎投資9,674.17萬元的現金對價(因金鼎投資一投資人重組取得股票,公司對應現金對價權益比例為38.455%)。

公司於2016年11月17日與北京方圓金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設立愛鼎創投,實際出資900萬元,出資比例為30.00%;2017年1月18日,愛鼎創投以現金增資方式投資蜀茂鑽石,投資金額為2,850萬元,投資完成後佔蜀茂鑽石7.23%的股權;2018年5月11日,公司與愛鼎創投等簽署《公司與成都蜀茂鑽石有限公司全體股東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根據協議相關約定,公司應當支付愛鼎創投5,058.55萬元的現金對價。

因公司通過金鼎投資、愛鼎創投間接持有千年珠寶與蜀茂鑽石的部分股權,公司應當在支付現金對價後確認投資收益。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金鼎投資380萬元、愛鼎創投167.47萬元。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上述金額未計逾期利息。交易對方收到現金對價後將按公司擁有現金對價權益比例返還公司5,237.77萬元投資收益,公司實際支付8,947.48萬元。

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2019)京02民初785號、《民事調解書》(2019)京02民初786號,就公司與金鼎投資、愛鼎創投的上述股權轉讓糾紛組成合議庭達成調解,判令公司向執行申請人分期支付本次股權收購現金對價。因公司未按期足額支付相應股權收購款,金鼎投資、愛鼎創投於2020年4月10日,向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合計1.54億資產(含逾期利息)。

(二)其他說明

2019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深圳市愛迪爾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勇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99號)。因本次發行股份購買千年珠寶、蜀茂鑽石100%股權獲有條件過會,未募集配套資金,公司需以自有資金支付股權併購款。受國內宏觀經濟增長放緩的影響,公司融資能力相對受限,2019年財務費用大幅增加,公司流動性資金壓力較大。為此,公司持續積極論證各類融資工具和路徑(包括但不限於引進戰略投資者、控股股東轉讓部分股權等方式)的可行性,以期儘快支付前述執行申請人的現金對價款項。目前上述併購資產仍處於業績對賭期,公司繼續積極與執行申請人協商溝通,盡力達成和解。如果相關事宜有重大進展,公司將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三、特別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發佈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報刊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福建省愛迪爾珠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2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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