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公開辦法》正式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滁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公開辦法》經4月21日下午舉行的滁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主任會議討論審議通過,於2020年4月21日起正式施行。

自2015年滁州市獲批地方立法權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始終按照“五個必須”的要求開展工作,即:必須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必須徵求人大代表和基層群眾的意見,必須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必須開展立法諮詢或論證,必須徵求立法諮詢專家意見。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公開工作,擴大人民群眾對立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切實提高立法質量,特制定《滁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公開辦法》並予以施行。

本《辦法》所稱立法公開,是指市人大常委會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就立法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向公眾、人大代表和有關單位徵求意見,以及將立法規劃、立法計劃、地方性法規案及其它與立法工作有關的信息,向社會全程公佈並主動接受監督的活動。本《辦法》適用於市人大常委會的公開徵求立法意見和立法信息公開工作;根據需要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途徑公開立法的有關信息;滁州人大網是滁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信息公開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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