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說民謠是小眾音樂?

silentdying


我最近在聽Oasis,而且特別喜歡他們的一首《Supersonic》。不知道題主知不知道這個樂隊。我身邊的人,倒是少有人知道。不過我估計一說Beatles,知道的人就不少了。Oasis呢,當然沒Beatles那麼有名,可在搖滾圈裡,也是大名鼎鼎。之所以知道的人不多,是因為他們是一支91年組建的樂隊。歲月啊,把一群當紅炸子雞變成了舊土堆。oasis這樣的,我還可以舉出一長串,Guns N' Roses, Suede, Green Day, U2, Pink Floyd, Aerosmith, Nirvana, Radiohead。。。如果你不聽搖滾的話,可能真的不會聽過他們。即使是我,也只是聽過他們而已。有更多搖滾樂隊,都被時間給淹沒了。在當年,搖滾樂就是流行音樂,剩下的都只能被歸為其他音樂的類別。民謠呢,其實也差不多。傳統定義上的民謠就是不插電木吉他。很多人把Bob Dylan當作一名民謠歌手,但Bob卻認為自己是個搖滾歌手。這也沒差,他用的是插電木吉他,屬於民謠搖滾。現在回到國產民謠。說說逼哥吧,他也不認為自己是個民謠歌手,他玩管絃、玩電聲、玩合唱團。真正的歌手是不會把自己束縛在一個框子裡的。即使撇開這些不談,同樣身為民謠歌手,曲風也千差萬別。花粥的歌和周雲蓬,一個泥石流,一個人文氣象,單單民謠二字真的不足以形容他們。老實說啊,從題主提到的歌手和歌裡,在民謠這行當裡,應該還算個雛兒。當然我要是抬出胡德夫、李雙澤他們,那我也是在耍流氓,因為我自己也聽不慣。所以我還是說,聽歌這件事,真的很主觀,也不要把自己侷限在某個圈子裡,陷在圈子裡的人,就很難看見外面的風景了。


做星星上看月亮


首先,我說一下民謠的意思,民謠是民間流行的、賦予民族色彩的歌曲,稱為民謠或民歌。民謠的歷史悠遠,故其作者多不知名。民謠的內容豐富,有宗教的、愛情的、戰爭的、工作的,也有飲酒、舞蹈作樂、祭典等等。民謠表現一個民族的感情與習尚,因此各有其獨特的音階與情調風格。如法國民謠的蓬勃、意大利民謠的熱情、英國民謠的淳樸、日本民謠的悲憤、西班牙民謠的狂放不羈、中國民謠的纏綿悱惻,都表現了強烈的民族氣質與色彩。

要了解小眾音樂,就要知道什麼是大眾音樂。大眾音樂是大眾文化的一種,也可以稱為流行音樂。從文化工業的角度來說,大眾音樂是唱片公司瞄準大眾的興趣和情感需求,按照一定標準生產出的一種文化產品,其最終目的是利用這些文化產品換取利益。從聽眾的角度來說,流行音樂或者說大眾音樂中所包含的志趣和情感都是非常容易與之產生共鳴的,喜聞樂見的,也非常直白易懂的,正因為這些特點,所以大眾音樂可以延展至如此廣泛的受眾規模。


阿國的魅音


每種風格都有他獨特的追隨者。民謠、搖滾、布魯斯、朋克等等眾多風格都是音樂的獨立派系,所喜歡的人不同,就會容易被人歸納總結,下面我來具體說說。

,高亢的音樂,需要十分的激情。在人們的印象中,搖滾是屬於那些不奮青年所愛,其實澤不然,不奮青年也有另一層意思,就是敢於對現實說不,敢於對不公平事物以及結果發表自己嚴重的看法,甚至表達在自己的音樂中,所以導致這類音樂和喜歡這類音樂的人,就容易被貼上不被理解的標籤。

,不羈的音樂,需要持之以恆的學習。布魯斯在中國雖然普及率很高,但是要想玩好布魯斯,必須需要長久的堅持和學習,玩布魯斯的大多都是從玩搖滾轉到布魯斯的,但是在長久的堅持和學習下,玩布魯斯的人早已經沒有了搖滾的傲氣,成了典型的悶騷型。

,簡單的搖滾,只要你夠放開,朋克隨時上手。朋克風格是音樂初學者階段必不可少的風格,因為簡單,上手快,玩朋克的人內心是火熱的?是膨脹的?是蠢蠢欲動的,明騷足以形容玩朋克人的心態。

,散文一般的音樂,沒點生活經歷,沒點獨特看法的人,還真玩不好民謠,民謠總是出現在中學,大學這些教書育人校園,卻在花花的世界很少見到純正的民謠?那就是民謠總是給人一股文藝氣息的感覺,然而脫離了校園的氛圍,民謠總是不夠清流。之所以被稱為小眾音樂的原因估計也是如此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小眾指的是玩民謠的人數,而不是聽民謠的人數。相反,聽民謠的人數是很多的,因為人們的內心對清流的歌曲永遠是充滿憧憬和嚮往的。

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我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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