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機搭訕偷走受害人包內現金,男子被提起公訴

為了不義之財,有人冒險去偷,有人設法去騙,也有一些蟊賊膽子更大,竟然光天化日當街搶錢。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法無天之人,最終還是難逃法律的嚴懲,也為自己的膽大妄為和無知僥倖付出了代價。

藉機搭訕偷走受害人包內現金,男子被提起公訴

網絡圖

犯罪嫌疑人楊某在火車站附近,看到受害人邢某在木凳上休息,就過去搭訕聊天,並把受害人騙到周圍無人的石凳處,趁機取出受害人挎包內的一萬餘元現金,迅速逃離了現場。時隔一個月,楊某又來到火車站附近,趁另一受害人魏某身體不適之際,將其騙到無人處,迅速拿走受害人包內的1000多元現金並迅速逃跑。

楊某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的規定,涉嫌搶奪罪,渭濱區人民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對楊某依法提起公訴。(寶雞檢察)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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