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五一”假期即將到來,但國際國內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嚴峻,我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繁重,為確保全市廣大市民過上一個安全、有序、愉快的“五一”假期,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向好態勢,維護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大局,根據中央、省、吉林市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就加強“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五一”假日期間,全市副鄉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允許離開吉林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向主管市領導說明情況。禁止公職人員、學校師生員工及其家屬到省域外旅遊和探親訪友,有特殊事項確需出行的,必須提前向工作單位請示報備,返回時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及健康監測措施。

二、全市廣大幹部群眾要謹慎接觸外來人員,強化健康卡識別意識,做到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減少接觸和傳播風險,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已從境外返(來)樺和從國內重點地區返(來)樺甸人員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三、廣大市民外出活動要做好自我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儘量不去人員聚集場所或不在人員聚集場所長時間逗留,減少直接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各旅遊景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實限制遊客流量、現場掃“健康碼”、測量體溫等措施。嚴格控制來自重點地區的旅遊團組,減輕外來人員管控壓力。

四、廣大市民要主動做好個人及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若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症狀(包括髮熱、咳嗽、咽痛、胸悶、乏力、腹瀉等),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和家庭成員隔離防護,及時主動向所在村(社區)、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及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排查,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場所。

五、廣大市民要自覺做到不傳謠、不信謠,不編造、散佈虛假的疫情,不在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非官方信息,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共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和政策宣傳,及時發佈疫情防控溫馨提示,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支持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七、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各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堅持領導帶班值守制度,加強“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及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落實,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及公職人員和發生失職失責行為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樺甸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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