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稅務條例》(第112章)規定徵收3種直接稅,即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課稅年度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利得稅


01 課稅範圍


凡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商號、信託人或團體,均須繳稅。


徵稅對象並無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別。因此,香港居民可從海外賺取利潤而無須在本港納稅;反過來說,非香港居民如在香港賺取利潤,則須在本港納稅。


02 稅率計算


由2008/09課稅年度開始,法團業務及非法團業務利得稅稅率分別為16.5%及15%。


自2018/19課稅年度起,合資格按兩級稅率課稅的法團及非法團業務首200萬元應評稅利潤的稅率分別降至8.25%及7.5%。


03 寬減稅款


繳交利得稅的營商人士及有限公司可獲寬減2013/14至2017/18課稅年度最後評稅75%的稅款。


2013/14課稅年度每宗個案的寬減上限為1萬港元;


2014/15至2016/17課稅年度每宗個案的寬減上限均為2萬港元;


2017/18課稅年度每宗個案的寬減上限為3萬港元。


至於2018/19課稅年度,營商人士及有限公司則可獲寬減100%的利得稅最後評稅,每宗個案以2萬港元為上限。


薪俸稅


01 課稅範圍


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均須課繳薪俸稅。


至於入息是否“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是決定於受僱工作(即入息來源)的地點。


度假旅程利益、股份獎賞及股份認購權收益,均屬應課稅入息。


股份認購權收益在行使、轉讓或放棄股份認購時,才須納稅。


即使僱員在行使認購權當日已離職,該收益仍須課稅。


就僱主或相聯法團免費供給寓所(包括由僱員自賃寓所,而由僱主退還全部租金)在評稅時所計算出來的“租值”,亦是應課稅入息。


如獲提供的居所為一樓宇單位或服務式住宅,則“租值”是僱主和相聯法團給予該僱員的薪酬總數(扣除了支出(但不能減個人進修開支)和折舊後)的10%。納稅人可選擇以應課差餉租值代替以10%計算的租值。


如獲提供的居所是酒店、宿舍或公寓,“租值”則按得自僱主和相聯法團的全部入息減去適當扣除額後以8%(佔用不超過兩個房間)或4%(佔用不超過一間房間)計算。


若僱主提供一樓宇單位並指定給超過一名僱員共用,計算“租值”的方法與酒店、宿舍或公寓相同。


02 怎樣計算你的應繳稅款?


薪俸稅的應課稅入息實額,即應予評稅的入息減去扣除及免稅額,須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


標準稅率:15%


累進稅率:分階梯(如下)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但若你所須繳付的稅款超過以標準稅率就你的總入息淨額(即應予評稅的入息減去扣除但沒有免稅額)而計算的數目,則你只須繳交較低稅款。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總表在這裡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也可以到這個網址計算薪俸稅: https://www.ird.gov.hk/chi/ese/pa_comp_2020_21/cpacfrm.htm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03 寬減稅款


不懂香港稅務?這一篇幫你搞清楚


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2019/20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有關這項寬減的法例已獲立法會通過,並於2020年6月19日在憲報刊登。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


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已婚人士與配偶是合併評稅,寬減上限是二人合共20,000元。


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


已婚人士選擇與配偶分開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個個人計算;若納稅人與配偶共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是二人合共20,000元。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她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納稅人如果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


物業稅


01 課稅範圍


物業稅是向本港土地及/或建築物的擁有人(“業主”)所徵收的稅項,計算辦法是將物業的應評稅淨值以標準稅率計稅。


02 稅率計算


自2013/14課稅年度起的標準稅率為15%。


03 評稅基礎


物業的應評稅值是根據為換取物業的使用權而付出給業主的代價而釐定。


代價包括已收或應收的租金總額、為樓宇使用權而支付的許可證費用、整筆頂手費、支付予業主的服務費和管理費、以及由住客支付的業主開支(例如:修理費)。


如有代價在該課稅年度內已不能追回,可於計算物業的應評稅值時扣除。


物業的應評稅淨值,是以應評稅值(扣除業主同意繳付及支付的差餉後)減去20%作為法定的修葺及支出方面的免稅額後所得出的數目,其他費用如地租及管理費都是不能扣除的。


曾作不能追回租金扣除而其後收回的款額,須在收回的年度視作代價計算。


04 供業主用作商業用途的物業


法團在香港出租物業,會被視為在本港經營業務,而須就其物業收入繳納利得稅。


不過,如來自應課物業稅的收入已包括在納稅人所得的利潤內評定利得稅,或物業由業主自用,以賺取此等利潤,則已繳付的物業稅會用作抵銷應繳付的利得稅。多繳的物業稅將獲退回。除上述安排外,在本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的法團,則可以書面向稅務局局長申請豁免繳付可從利得稅內抵銷的物業稅。


05 寬減稅款


2019/20課稅年度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個別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如對以上香港稅務事宜有疑問,可留言諮詢,我們的專業商務團隊將為您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