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62 證券簡稱:香江控股 公告編號:臨2020-07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深圳市香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江商業”)
●本次擔保金額:共計人民幣12,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餘額為96,954萬元。
●本次擔保後本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餘額:人民幣302,368.56萬元
●本次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1、擔保的基本情況
為滿足香江商業公司的發展需要,香江商業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申請貸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的最高本金限額為人民幣12,000萬元。
2、本次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已於2020年5月18日召開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度擔保計劃的議案》,該議案擔保計劃的授權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止。根據該議案的規定,2020年度公司擬對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聯營公司、合營公司的融資提供合計人民幣88億元的擔保額度。股東大會批准上述擔保計劃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擔保額度內,單筆不超過20億元的擔保事項,由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由董事長負責與金融機構簽署相應的擔保協議;單筆超過20億元的擔保事項,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簽署相關擔保協議。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擔保金額總計34,000萬元,未超過全年最高額度。本次單筆貸款金額未超過20億元,公司已召開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本次擔保事項,董事長已與金融機構簽署相應的擔保協議。
同時,公司分別於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合營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同意為公司的參股公司廣州錦榮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錦榮投資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擔保的最高限額為人民幣7,208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 名稱:深圳市香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6年09月04日
3、 營業期限:1996年09月04日至2036年9月4日
4、 註冊地點:深圳市南山區沙河東路255號2棟406
5、 法定代表人:翟棟樑
6、 註冊資本:人民幣16,500萬元人民幣
7、 經營範圍:國內貿易;櫃檯出租;供應鏈管理;經濟信息諮詢;投資管理;投資諮詢;市場營銷策劃(不含限制項目);倉儲服務;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
8、 與上市公司關係: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
9、 主要財務數據:截止2020年09月30日,資產總額為2,703,313,672.05元,負債總額為1,840,434,489.07元,淨資產為862,879,182.98元,營業收入為375,177,945.29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相關合同的主要內容
1、《融資額度協議》
(1)合同方:香江商業(客戶)、浦發銀行(融資行)
(2)融資額度金額:12,00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萬元整)
(3)額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6日止,額度可循環使用。
(4)合同生效: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證人)、浦發銀行(債權人)
(2)保證最高債權限額:12,00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萬元整)
(3)保證期間:按債權人對債務人每筆債權分別計算,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保證人對債權發生期間內各單筆合同項下分期履行的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各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單筆合同最後一期還款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4)保證範圍:除本合同所述之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的利息包括利息、罰息和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以及根據主合同經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需補足的保證金。
(5)擔保方式: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6)合同生效:經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有利於支持子公司的持續發展,滿足其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香江商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具備償還債務的能力,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相關財務風險處於公司可控的範圍內。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本次為全資子公司香江商業提供擔保金額為12,000萬元的擔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02,368.56萬元,其中為對控股子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的擔保餘額為人民幣295,160.56萬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55.34%;為合營公司的擔保餘額為人民幣7,208萬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