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酒店承諾保管一“確診患者”的全部行李,最後卻私自銷燬且不予賠償,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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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首先可以肯定酒店做法是不對的,不對的地方有以下兩點:1、酒店無權擅自處置替他人保管的物品。2、酒店無資質處理確診患者的行李和物品,只有專業的防疫機構人員才有權對確診患者的行李和物品進行處理。

所以酒店在沒有通知患者,也沒徵得專業防疫機構部門同意,而對確診患者物品進行銷燬的行為,要承擔以下責任:1、必須照價對已銷燬的確診患者行李物品進行賠償,如有間接損失確診患者同樣可以進行索賠。因為承諾保管就是一種合同行為,其中一方酒店屬於違約在先,而確診患者就其行李的保管承諾,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所以酒店私自銷燬的行李物品,給確認患者帶來的經濟損失必須給予賠償。2、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其擅自處理確診患者的物品,酒店還要接受,政府專業防疫部門對他的處罰。

雖然確診患者所患疾病具有某種傳染性這是肯定的,但他的行李物品並不因為是確診患者身體有疾病, 而失去對行李物品的所有權,如果酒店要想處理和銷燬確診患者的行李物品,首先必須經過,專業的防疫部門批准後,在專業的防疫部門人員現場指導的情況下,在經過和確診患者講解協商同意後才能進行銷燬處理。除此之外,專業的防疫機構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對確診患者的物品,在不經患者同意可以對其進行消毒處理。但如果要進行銷燬處理,必須先告知確診患者,且要對其準備銷燬物品進行登記造冊列出補償價格。

我覺得在疫情形式非常嚴峻的時期,為了不擴大傳染鏈,如果有專業的疫情防控人員通過講解說服,在行李物品價值並不是很高的情況下,患者會同意由專業防疫人員進行銷燬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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