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的一句話,值得大部分企業深思!

劉強東的一句話,值得大部分企業深思!

導言:社保問題是關係到將來的養老及醫療保障,無論企業當下是何情況,至少不應該以企業困難為由規避《勞動法》的存在,這是對《勞動法》的藐視,即使是法律在執行層面存在漏洞,也不應投機取巧。即便企業有困難,也需與員工商量,達成一致,而非獨斷獨行,落實及坐實成一種企業單方面的制度執行。

東哥最近很忙,忙著減肥,前二天狂曬減肥餐,於是小編回想起前陣子東哥的一句話,深深覺得,不是一般的有道理:

劉強東的一句話,值得大部分企業深思!

劉強東說:如果公司是靠剋扣員工的五險一金掙錢,犧牲他們60歲後的保命錢,那是恥辱,賺了多少都會讓我良心不安,我就沒有成就感,我們企業存在也沒有意義;

當每年2月份HR們在填報上一年度工資及社保數據的時候,老闆總會來一句:控制成本,社保的錢要省下來。於是,各路HR都忙著省錢這檔子事兒,在工作層面上,確實是幫企業省錢了,但這僅僅只是工作層面上,這漂亮的數據背後,損失卻是員工的未來。但這不能怪HR,HR只是一個執行者,不是金主,對於花錢這事兒,還得由金主說了算。站在戰略層面上,這絕對是公司的不靠譜行為。

假如有公司做博弈選擇,要麼非全額繳金,稅後工資拿得多點;要麼全額繳金,稅後工資拿得少點;你們會選擇哪一個?總會有第三種思慮:要麼非全額繳金,但原本全額交的公司部分分一半給員工,公司也省錢,這樣心裡平衡點。因此,公司總是希望通過博弈來個套路,讓大家走第一種選擇方案,但往往偏離於法律的博弈管理是不太可行的。

其實老闆及員工心裡有桿秤,任何一方想佔對方便宜都會讓另一方有取巧的計策應對,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誰都不是傻子。

企業不僅要盈利,還要承擔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名詞,大都以企業的公益行為為社會帶來價值所體現。作為一家企業,尊重法律,給員工保障也是一種社會責任,並且不是一個企業的問題,是全社會企業的共性問題。只有員工安居,才能樂業,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引擎,只有將社會責任納入其發展戰略的企業,更有可能受到員工及消費者青睞,從而取得積極的經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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