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
一個關於擬廢止
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消息
在網上炸了鍋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深圳人社在官網發佈了
這麼一條通知
由於
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這一政策受益面不廣
有點“養在深閨無人識”
導致不少人誤以為擬廢止的是
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臺的
《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即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放
租房和生活補貼
發放標準為
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一次性發放
但實際上
本次擬廢止的是
根據2014年12月1日深圳頒佈的
《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
(以下簡稱《安居辦法》)出臺的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即向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
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
並符合條件的發放
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
分兩次等額髮放
也就是說
大家最關心的
最高補貼30000元的
租房和生活補貼
保 留
依然可以申請哦~
令人欣慰的是
不少網友沒有被消息迷惑
還紛紛上陣澄清
那麼為啥要廢止租房補貼呢?
因為2020年3月7日發佈的《安居辦法》刪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相關條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新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已無上位法依據。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擬聯合市財政局廢止《實施辦法》,同時市、區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3月7日以後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申請。
而對2020年3月6日前已辦理接收手續
且符合租房補貼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
仍可按照《實施辦法》的標準和程序
申領完租房補貼
小編再次敲黑板劃重點
全日制學歷本科以上人員和
留學人員可繼續按《若干措施》的規定
申領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即本科15000元/人 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資料來源:深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