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學生參加高考可享便利 4月20日前須遞交書面申請

株洲晚報記者 何春林 通訊員 何偉

聽力殘疾考生可免除外語聽力考試;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等輔助器具或設備……記者昨從市教育考試院獲悉,我省公佈了殘疾考生在參加高考時申請獲得合理便利的種類以及申請程序。考生必須在4月20日前向教育考試部門遞交書面申請。

根據規定,殘疾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可以申請享受一種或者幾種便利。當然,教育考試部門在接到申請後,會和殘聯、衛生等相關部門對殘疾考生的實際情況進行核查,並上報到省教育考試院,符合條件的才可以享受。

需要提醒的是,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殘疾人證並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應在20日前向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正式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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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試院發佈的《關於做好殘疾人參加2020年高考申請合理便利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我省將為殘疾考生提供12種合理便利。

提供現行考試的盲文紙質試卷;提供大字號紙質試卷;為聽力殘疾考生免除外語聽力考試;優先進入考點、考場;設立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等)予以協助;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

同時,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檯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柺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

此外,可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紙質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或普通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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