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至5月2日凌晨6時 泉州共查處酒醉駕案件97起

“五一”假期,我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在酒店、餐館、大排檔等涉酒場所周邊路段、路口設置整治酒駕檢查點,對過往私家小車、摩托車、電動車進行檢查,嚴厲查處酒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4月30日至5月2日凌晨6時,全市共查處酒醉駕案件97起。

5月1日20時55分,屈某駕駛一輛二輪超標電動車行駛至市區津淮街時被豐澤交警秩序機動中隊民警攔下檢查,經酒精檢測,屈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6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經查,屈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警部門將對其酒後駕駛、無證駕車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4月30日22時35分許,汪某飲酒後駕駛摩托車行駛至繁榮路時被鯉城交警四中隊民警查獲。經酒精檢測,汪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6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同時,經進一步查詢,汪某駕駛的摩托車已達強制報廢標準,屬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因飲酒後駕駛報廢機動車、準駕不符、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等多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汪某將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以罰款。

4月30日21時13分許,冷某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經開發區美泰路與崇宏街交叉路口,被設卡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酒精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4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五一”假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開展“酒駕天天查”行動,希望廣大駕駛人遵章守法,不要酒後開車。(記者 黃楓 通訊員 趙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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