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政府滅亡之後,留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處理的?

作為我國曆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滿清政府的存在讓中國開啟了近一百年的屈辱歷史。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西方列強紛紛盯上了中國這一塊大蛋糕。戰爭敲開了中國的國門,也警醒了國人,改革勢在必行,然而在清政府的迂腐統治下卻不願認同這個事實。終於天怒人怨,清政府也遺留在了歷史的長河之中。然而在其統治期間,與西方列強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如《南京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馬關條約》等,即使清政府滅亡這些條約依舊存在,那麼留下的這些條約是如何處理的呢?

滿清政府滅亡之後,留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處理的?

我們都知道,清政府滅亡之後的掌權者實際上是民國政府。1912年,隨著革命的不斷深入,清政府依靠的北洋軍閥袁世凱與革命黨派進行和解,革命黨派在和解中要求滿清政府退出歷史舞臺,成立民主共和制的中華民國,由袁世凱任總統一職位。而接手了民國政府的袁世凱,為了讓西方列強承認自己的地位與民國政府的存在,沒有選擇廢除之前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當時的條約當中賠款數額最大的僅剩《辛丑條約》。此條約賠款數額加上利息實際上高達十億兩,民國政府無力償還,而列強則選擇控制地方稅收以此來償還債務。

當時主要賠款對象為:美國、英國、法國、俄國、德國、奧匈帝國、意大利、荷蘭等大國。1908年,美國在清政府存在時期,美國總統羅斯福提議退還部分《辛丑條約》中的賠款,用以培養赴美留學生,當時胡適、錢學森等科學家正是受益於此。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期間,為了拉攏中國,英國與法國同意延期賠款,直到戰爭結束後,英法同意退還部分賠款投入至中國的發展建設。同年俄國爆發“十月革命”,新成立的蘇俄政府為了得到中國的承認與支持,同意放棄《辛丑條約》中的所有賠款。

滿清政府滅亡之後,留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處理的?

一戰期間,中國停止了對德國與奧匈帝國的賠款。直到一戰結束,德國與奧匈帝國戰敗,同意放棄賠款。意大利與荷蘭分別於1926年與1933年分別退還賠款。我們可以看到,在這一段時間當中,有列強放棄了賠款,但也有列強沒有選擇放棄,民國政府依舊在償還這些賠款。

滿清政府滅亡之後,留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處理的?

當然在這其中,日本也是不可忽略的,戰爭期間日本沒有退還賠款也沒有放棄退款,更是發動了侵華戰爭。直到1949年,抗日戰爭結束新中國成立,毛主席在天安門廣場的城樓之上,鄭重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不承認任何列強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不平等條約”,此話得到了人民的熱烈反應。

滿清政府滅亡之後,留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處理的?

我們可以看到,中國這近一百年的歷史以血的教訓闡釋了“落後就要捱打”這個道理。對於西方列強來說,他們選擇退還賠款或放棄賠款,都是建立在利益與時局之上,並非良心發現。這些屈辱的歷史我們不能忘,要時刻鞭撻自己,不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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