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阳花园小区4号楼产权“住宅”变“公寓” 开发商一问三不知

近日, 临沂金阳花园小区4号楼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2012年在该小区购买的房子,

购房合同是70年住宅产权,现在突然被告知变成了40年产权的公寓,开发商工作人员也一问三不知,这可急坏了小区的业主们。

临沂三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其前身为临沂市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多年来,先后开发建设了万家福超市、启阳小区、金阳大厦、荣华园、金阳花园、清华园、杏花水岸、金水河畔等市、区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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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阳花园小区4号楼产权“住宅”变“公寓” 开发商一问三不知

临沂金阳花园小区4号楼的业主2012年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一年以后,顺利交房入住。入住这些年,业主们一直有一块心病,虽然合同在手,可是不动产权证却迟迟办不下来。记者在4号楼4楼一位业主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看到,合同上明确地写着该商品房的用途是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从2009年8月19日至2079年8月18日。

业主告诉记者,开发商当时以房屋维修基金有问题为借口,没有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给业主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后期会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当业主缴纳完维修基金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却发现4、5、6三层房屋不能办理,被告知这三层的房屋为40年产权的公寓,而同一栋楼7楼以上的房屋办理的是70年住宅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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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房屋产权影响,小区4号楼4、5、6三层30户业主无法办理出不动产权证。住了七八年的房子突然变成公寓,这让很多业主无法接受。有业主因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影响到了孩子上学。并且由于住宅和公寓的销售价格和缴纳税率的不同,也会影响到二手房交易的价格。

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当初买房时,每层价格仅相差几十块钱,完全不存在住宅与公寓的价格差别。业主们也曾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可开发商却做不出解释,只是给出了业主两套解决方案:一个方案是开发商按八年前购房的原价回购,另一个方案是开发商给业主按每平方15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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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可是找了一圈,也没有人正面回应此事。随后,记者来到了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拿出了小区4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许可证上的信息看,4号楼既有住宅,也有公寓还有下部商业楼。工作人员还找到了4号楼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证实了4号楼的确是按规划进行建设,其中确实包括公寓。而从负责这栋楼不动产权登记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了解到4号楼是一栋综合用楼,包含办公用房、公寓、住宅和部分商业,在这栋楼的首次登记材料里也预留了报备的图纸,证实4号楼6层是办公用房,4、5层有可能是其他用途,房屋预售用途与规划批准用途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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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多次尝试联系了房屋的开发商,开发商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4号楼1到3楼是商业,4到24层户型都是一样的,预售的时候预售证上也是显示住宅,公寓是旁边那栋楼上的。他们是在2019年准备为业主们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才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小区4号楼4、5、6三层的房屋规划变成了商业和公寓,他们也不清楚是为什么,他们也是受害者,希望通过记者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已经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了反映,记者也采访了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联系了企业。

临沂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第一,不能登记,企业就合同违约了。第二,当时申报测绘,进行预售许可的图纸和规划是否一致,用的什么图纸,这个我们要求企业自查。

如果说确实是企业申报错了,合同签错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让企业正面面对这个事情,要求企业拿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出来,和业主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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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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