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證交無證” 五一出遊被華陰交警查獲

5月4日,華陰交警大隊在“五·一”交通安保工作中,查獲一起夫妻倆“有證交無證”的嚴重交通違法。

當天上午,華陰交警大隊嶽北中隊在沿黃公路與319縣道交匯處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服務點,開展車輛檢查,交安宣傳,服務廣大遊客。8時35分,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晉M WM0**的小型轎車在執勤點前方不遠處突然停車,駕駛室和副駕駛室分別打開車門,駕駛室男子與副駕駛室女子互換座位後繼續向前行駛,民警早就看出其中貓膩,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攔截、檢查。

夫妻“有證交無證”  五一出遊被華陰交警查獲

當民警要求兩人出示駕駛證時,女子尹某麗出示了本人的駕駛證,上面顯示其剛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久,還在實習期內,而男子卻磨磨唧唧,說話吞吞吐吐,慌亂尋找一番後稱自己駕駛證忘帶了。在執勤民警的再三詢問攻勢下和執法記錄儀拍到的畫面證據面前,男子尹某鋒終於承認無證駕駛被發現後,與妻子互換座位逃避處罰的事實。在進一步詢問中得知,該“無證”男竟然一路從山西開到華陰,真是膽大至極!更讓民警吃驚的是,車後座還坐著兩人的孩子,執勤民警對夫妻倆的違法行為和嚴重後果進行了嚴厲批評後,將兩人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夫妻“有證交無證”  五一出遊被華陰交警查獲

經公安網查詢,尹某鋒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屬無證駕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尹某鋒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尹某麗明知丈夫尹某鋒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將機動車交由其駕駛,屬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給予尹某麗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華陰交警溫馨提醒:假期出行更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莫存在僥倖心理,無證駕駛和“有證交無證”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勸君莫懷有僥倖心理。若一意孤行,最終受害的則是自己。(撰稿:田少龍 審核 校對: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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