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现在还要提倡吗

“百善孝为先”,作为传统道德教条,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以至于,现在还有不少要要把“百善孝为先”挂在嘴边。问题是,现在强调“百善孝为先”,合适吗?

任何一国或一族的传统,都历经时间沧桑,具有自发内生的特质,吾人自当对其抱有温情。然而,世事总有变迁,尤其晚近数百年间,无论中外,文明的形式与内涵都发生了莫大的变化,时至今日,一种值得现代教育者弘扬的传统价值,必须符合两个基本的特质,一是自发和内生,而须尽可能摒弃任何强制与灌输的方式;二是不能有损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个人独立人格与尊严之养成。

百善孝为先,现在还要提倡吗

作为对孩子的道德教育,当然会指向是要尊重孝顺父母,孝顺父母这个道德指向,显然有其合理的内核,也符合包括我们教师在内的一般社会成年人的朴素心愿。但是,如果强化“百善孝为先”,则隐含了强调无条件的孝,这与今时今日引导学生敬爱父母所应有的教育理念与方式不符。

对于传统孝道教条,五四前后,中国最早一批学贯中西的大师,如鲁迅、胡适、梁启超等都有详细有力的批判。这里就不详细展开。孝顺父母,站在现代文明的角度看,都必须站在这样一个底线之上:子女与父母,学生与老师在人格上,在思想自由上,乃至在个人选择上都是平等的主体。所谓敬爱与尊重,不再是一种强制性的道德规范,而应该是一种双向的,内生的情感,是有代际差异的不同生命之间平等与自由的互动。

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来看,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而是独立的生命个体,父母只尽到法律上的教养义务,并不足以要求子女必须孝顺与服从。首先父母要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其次能理解和体贴子女的感受,最后在人生经验和日常情感(陪伴与呵护)等方面对子女有莫大的影响,父母才能赢得子女发自内心的敬爱。

而且,相对于成年的父母,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任何指向未成年人的单向灌输与暗示性强制,站在教育者的角度,都应该克制强者压制弱者的冲动。

今天的教育,包括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应该站在现代文明的角度上进行审视。如果一味地讲“古已有之”,难免要与现代文明的要求产生冲突。“百善孝为先”,如果有现代文明的尺子量一量,可能已经很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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