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時班主任要求學生每天早上跑兩公里,不跑完就不準上課合理嗎?

王靜小憶


一公里等於一千米,兩公里也就兩千米,即兩千步至兩千五百步之間,一般運動場一圈四百米,也就五圈,最多八到十分鐘可跑完全程,本人不是體育老師,我認為完全合理也很有必要。當然我建議早上以慢跑完成為宜,也可讓學生在輕鬆狀態完成,不要一概而論~


醇成鋒哲


恕我直言,不知道你這是什麼心態?老師要求鍛鍊身體,且僅僅是兩公里,你都質疑,是自己有什麼問題?還是習慣質疑別人?

也許你覺得初三學習時間緊張,應該全力以赴把分分秒秒都用在學習上。有句俗話叫“磨刀不誤砍柴工”,正是因為學習任務重,才需要搞好身體,勞逸結合。每天兩公里實際上也就是花十幾分鐘的時間,但是這十幾分鍾帶給你的好處是身體健康、精力旺盛,有什麼損失呢?其實這也比教育部規定“中小學生每天體育鍛煉不少於一小時”的時間少多了。

2020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指出,針對德智體美勞“五育”中,一直被視為短板弱項的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教育部今年將精準發力,推動教體相融合、劃出美育硬槓槓、構建勞動教育責任鏈條。也就是說,勞動教育與體育、美育將變為教育的“硬指標”。未來,體育不合格將會影響學生的整體評價甚至招錄。

體育鍛煉尤其是長跑除了鍛鍊身體之外,還能鍛鍊人的意志和耐力,對於學生今後的學習、事業都是良好的促進。

有這麼認真負責的老師,你就偷著樂吧!如果老師不嚴格要求,將來你會罵他的,並且你會後悔莫及。


少兒心理課堂


作為一名初三教師,我認為這名初三班主任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並且很危險。原因如下:

中考體育標準是: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班主任要求跑的兩公里是2000米。比較多,容易發生危險,畢竟每個學生的體質不同。萬一發生意外,班主任和學校承擔不起啊。

義務教育階段,班主任無權因跑步剝奪孩子上課的權利,這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行為。

也許這位班主任想嚇唬學生,讓學生多鍛鍊,堅持跑完,可是這種方法不合法不合理,且會給自身帶來麻煩,若是家長舉報,很快會受到處理,絕非明智之舉。班主任應該多鼓勵學生。

我們學校初三班主任的做法:

初三班主任非常辛苦,還要兼職做學生的體育老師,每天早上五點半準時到學校操場陪學生一起跑步鍛鍊,和學生比賽,為學生加油打氣。跑完步再指導學生跳遠、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不停地指導糾正學生的做法,充滿耐心,和顏悅色,一刻不得閒。其勤快、敬業、耐心令人敬佩。

初三年級屬於特殊時期,微機、實驗、體育……學生要一關一關地闖過,很不容易,充滿緊張疲憊,情緒容易低落崩潰。班主任和各科老師一定要注意教育引導學生的方法,多考慮學生的感受,多給予學生關愛和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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