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六个、八个——到底安几个才合规?

四个、六个、八个——到底安几个才合规?

笔者经常在网上看到有按新交规查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新闻,其中有只安4个螺丝要扣12分的说法,但对其说法的具体根源却阐述不详。为此本律师追根溯源,做了一番梳理,对机动车号牌到底应该安几个螺丝或者说叫固封装置,渐有了明白的认识。

一、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可怕后果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其现行依据见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的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那么,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的“规定”指的是什么呢?这里涉及到以下几个标准。

二、机动车号牌安装涉及的几个标准

1、2009年1月1日实施的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该规定对号牌固封装置的外观、结构设计及数量的要求如下:

4.1 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成;

--号牌固封装置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均匀光滑、无镀层脱落现象;

--固封扣盖上应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一致。汉字和字母为凹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应符合GA36-2007中5.7的要求,发牌机关代号应符合GA36-2007附录A的要求。(注:GA36-2007已被GA36-2014替代,GA36-2014已被GA36-2018替代)

4.8.2 安装数量

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

2、2018年5月1日实施的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注:该标准是GA36-2014的替代,二者在“金属材料号牌”安装要求上的规定并无不同)

该标准10.1“金属材料号牌”规定:

领取金属材料号牌后应立即安装,安装要求如下:

a) 应正面朝外、字符正向安装在号牌板(架)上,禁止反装或倒装;

b) 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按机动车前进方向),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 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c) 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不大于15°(摩 托车号牌向上倾斜纵向夹角可不大于30°);

d) 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固封装置,但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除外;

e) 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以上,不得 遮盖生产序列标识;

f) 号牌周边不得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光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d)的安装孔应该是指号牌上的安装孔,这里的“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应该是指车身上没有与号牌相对应的安装孔,为了解决号牌上的安装孔与车身上的安装孔的对应问题,下面的技术标准作了规定。

3、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注:GB7258-2012已于2018年1月1日被GB7258-2017替代,但其11.8.1及11.8.2的规定被保留。)

该条件11.8.1规定:“机动车应设置能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摩托车除外)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按机动车前进方向),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11.8.2规定:“每面号牌板(架)上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三轮汽车前号牌板[架]、摩托车后号牌板[架]应设有2个号牌安装孔),以保证能用M6规格的螺栓将号牌直接牢固可靠地安装在车辆上”。该条件15.9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43个月开始,新生产机动车(摩托车除外)的每面号牌板(架)(三轮汽车的前号牌板[架]除外)均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 即自2016年3月1日起出厂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每车需安八个固封装置。

从上述规定看,总结而言,即2016年3月1日后出厂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每车需安八个固封装置。2016年3月1日前的机动车,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固封装置,车身上有几个安装孔就要安装几个固封装置,如果有八个安装孔,就安八个,如果只有六个安装孔,只安六个也合规,如果只有四个安装孔,只安四个也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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