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區法院:五舉措推進訴前鑑定,打通審判阻礙


邢臺市橋東區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開始積極開展訴前鑑定工作,確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人身損害糾紛等七類案件類型為訴前鑑定試點案件類型,多措並舉提升訴前鑑定工作水平。2020以年,橋東區法院為貫徹落實邢臺中院《2020年邢臺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實事》通知精神,通過設立專門窗口、預收鑑定費、質證程序前移、實行鑑定承諾等科學立規,進一步推進訴前鑑定工作,打通了審判中的阻礙,使訴訟程序運行更順暢,提高了審判質效。截至目前,共完成訴前鑑定 106件,無一件要求重新鑑定。

一、“設立窗口”,引導訴前鑑定

設立專門司法鑑定服務窗口,與立案對接,實行訴前司法鑑定告知制度。對於符合訴前鑑定案件類型,告知當事人可以委託訴前鑑定,告知訴前鑑定優勢、程序、風險以及法律後果。同時,利用自身法律和技術優勢為當事人提供司法鑑定諮詢,解答當事人鑑定過程中出現的相關疑問。

二、“程序前移”,縮短鑑定週期

以往的司法鑑定,提供鑑定材料需要審判庭質證後向司輔辦移送,案件流轉週期長。橋東區法院實行訴前鑑定後,司輔辦積極與業務庭交流,將鑑定提交材料的質證程序前移,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鑑定週期。

三、“分流案件”,撬動化解糾紛

訴前鑑定是法院主導鑑定,鑑定意見有較高的公信力,雙方當事人均能認可。鑑定意見出具後,由訴調對接中心直接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司輔辦同時利用自身優勢為當事人答疑解惑,對訴前調解起到了助推作用,最終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訴前司法鑑定意見在訴前調解中採用率為100%。

四、“鑑定承諾”,破解鑑定無期限

注重對鑑定機構資質審查,加強對鑑定機構監督和溝通,規定鑑定時限,鑑定人簽署承諾書,明確鑑定人職責,保證鑑定的質量和效率。對已委託鑑定案件積極督辦,確保案件在限期內完成。

五、“全程公開”,確立鑑定公信力

全程公開訴前鑑定制度,評估、鑑定名錄,公開移送材料、公開選擇鑑定機構、公開鑑定的操作程序,公開鑑定結果,全面讓當事人瞭解鑑定工作情況,滿足他們的知情權。針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從法律角度、技術層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向當事人做好釋疑工作,杜絕侵害當事人權益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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