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保障房建設,江蘇一男子400萬元保證金被騙

近日再次來到鎮江市丹徒區高橋鎮,朱文斌的心情還是非常沉重。高橋鎮政府是他跑了很多次的地方,

每一次見到鎮政府領導,對方都沒說徹底不還錢,可是也不說什麼時候還錢 ……



無錫人朱文斌在 2014 年跑到鎮江唯一一個在江北的鎮子——高橋鎮,準備參與建設當地的一處保障房。東挪西借來的 400 萬元施工保證金,當時打到了保障房的 " 建設方 " 丹徒區臨港新市鎮發展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大股東是高橋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屬農服中心、保障房,在朱文斌看來,就是安全和妥當的代名詞。但 " 意外 " 的是,這個公司管理極其混亂,他的 400 萬當天就被公司的一個董事轉走了 …… 雖然法院已經裁定高橋鎮農服中心退回這筆錢,但朱文斌至今一分錢都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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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鎮為民服務中心





400 萬保證金被人轉走,6 年多未追回





9 月 29 日,現代快報記者在高橋鎮見到了朱文斌。朱文斌早先是在老家無錫幫外企做一些維修工程,收入很穩定。2014 年初,他到位於常熟的江蘇金土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他聽設計院朋友介紹,說在高橋鎮有一個保障房項目,有機會參與承包施工。經過了解,這個 " 康泰小區二期 " 項目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合同價格 8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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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 月 25 日,朱文斌和臨港新市鎮簽訂的履行保證金協議


朱文斌決定自籌資金,以金土木公司名義參與施工。項目談判很順利,很快,朱文斌以金土木公司名義與開發商——鎮江市丹徒區臨港新市鎮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施工合同,約定二期 8000 萬的項目由金土木公司施工,

不過臨港新市鎮公司要求金土木公司按照造價的 5% 打 400 萬的施工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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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家園安置房銘牌,建設單位並不是臨港新市鎮


後來朱文斌才發現,這是一個編造出來的項目——那個地方確實建起了一個 " 康泰家園 " 二期工程,但是開發商不是所謂的臨港新市鎮。


2014 年 1 月 26 日,這筆錢被打入臨港新市鎮公司賬戶。按照約定,如果到當年 5 月份還未開工,這筆錢將全額退還。5 月份,朱文斌滿懷希望來到工地,他發現已經有人進駐並開始施工。當初他是看到臨港新市鎮公司的公章,也是在公司辦公室跟公司董事惠某商談定下此事的。他找到臨港新市鎮公司,惠某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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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建好的康泰家園安置小區,朱文斌本以為這是屬於他的項目


惠某同時是一家 " 江蘇銘天源置業有限公司 " 的法定代表人。這家公司也不見人影。在康泰家園的旁邊,還有一處乾德商業廣場,是銘天源開發的,銘天源以公司在建的門面房做了保證金返還的擔保。如今看來,這一切竟成了一個連環騙局!


實際上,乾德商業廣場的立項、規劃、施工等手續一個都沒有辦下來!400 萬保證金到了臨港新市鎮的賬戶上,當天就被惠某轉走了。此後幾年裡,銘天源和臨港新市鎮沒有任何開發,公司露出空殼的真面目,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直至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2014 年 5 月,江蘇金土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追討保證金,被告是臨港新市鎮公司和提供擔保的銘天源置業。2014 年 12 月份,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惠某利用手中掌握的臨港新市鎮公司公章,與金土木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雖然臨港新市鎮應訴時辯稱,履約保證金在打到臨港新市鎮公司賬戶後當天,就被惠某劃入個人賬戶。但是

法院認為,惠某代表的是臨港新市鎮公司,使用了公章和公司的賬號以及網銀,即使錢被惠某個人划走,那也是臨港新市鎮公司內部的事情。


法院因此判決臨港新市鎮公司退還 400 萬元保證金。


如今判決已經快 6 年了,朱文斌一分錢也沒見到。





臨港新市鎮公司成了別人的白手套?





朱文斌見不到錢,因為臨港新市鎮公司也被認為是空殼公司。


在康泰家園對面的幸福家園 2 — 3 號和 3 — 4 號,當年分別是鎮江市丹徒區臨港新市鎮公司和江蘇銘天源置業有限公司的辦公地,如今這裡是一家飯店,早已沒有當年的痕跡。


現代快報記者來到同一條街上的乾德商業廣場項目,這是個有著十幾層樓的綜合體。當初由銘天源開發,如今已換了主人。


江蘇潤揚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俞貴東介紹,2013 年乾德商業廣場開工,他們跟銘天源簽訂協議進場施工,到了 2014 年 5 月份,工程停頓。"2019 年,我們經過五年的艱苦努力,從施工單位變身開發商——繼續投錢,將這個項目完善手續,變成了自己的項目。"


要不是自救,那麼前期潤揚公司墊付的 2300 多萬元就可能打水漂。按照俞貴東的說法,銘天源公司在乾德商業廣場上只投入 500 來萬,其中約 300 萬元是土地出讓金。憑藉著一份土地合同,銘天源就開始施工建設,不僅沒有規劃建設等手續,土地出讓金也欠將近一半。而且在施工過程中,惠某等利用後來成立的臨港新市鎮公司,在外面跟混凝土公司籤合同,轉移債務。


按照朱文斌的理解,那時,臨港新市鎮公司就是銘天源的 " 白手套 ",可以用來騙人和轉移債務。畢竟,臨港新市鎮不是一個民營公司。





只有幾名人員的農服中心,被判承擔四百萬賠償





朱文斌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所謂的 " 政府保障房 " 加上乾德商業廣場當時在建設,這些假象讓他降低了對惠某等的警惕。當然,政府項目是最主要的原因," 如果不是高橋農服中心佔主要股份,我不可能輕易就把錢打給臨港新市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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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服中心,朱文斌打電話詢問情況,這個電話他已經打了無數遍


臨港新市鎮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3 年 8 月份,公司股東只有兩個,一個是高橋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一個是江蘇銘天源置業。


現代快報記者在 9 月 29 日也找到了農服中心,中心只有三四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農業服務工作,屬於鎮政府下屬的一個普通部門。對於他們曾經投資上千萬成立臨港新市鎮公司,現在的工作人員稱都不清楚此事。


相關工商登記資料顯示,丹徒區臨港新市鎮公司成立時,註冊資金為 5000 萬元。約定股東銘天源公司於 2013 年 8 月 12 日前以貨幣出資 800 萬元,於 2015 年 8 月 11 日前以貨幣出資 1200 萬元;股東高橋農服中心於 2013 年 8 月 12 日前以貨幣出資 1200 萬元,於 2015 年 8 月 11 日前以貨幣出資 1800 萬元。實際出資是銘天源 800 萬元,高橋農服中心 1200 萬元。


雖然出資額更大,農服中心卻沒有工作人員在新市鎮公司任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都由銘天源公司的股東擔任。


當初的鎮江市中院判決,由於找不到臨港新市鎮和銘天源公司的資產一直無從執行。因此,2015 年底,金土木公司申請增加高橋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為被執行人。金土木公司稱,高橋農服中心繫臨港新市鎮公司的股東之一,應於 2015 年 8 月 11 日前認繳出資 1800 萬元,但未能在期限內出資到位。故申請追加股東高橋農服中心為被執行人,以其認繳的 1800 萬元為限對申請人承擔責任。2016 年 10 月 19 日,法院裁定:自裁定之日起,高橋鎮農服中心向申請人清償債務 400 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從朱文斌處瞭解到,2016 年,高橋鎮主要負責人曾經說過,他們鎮一年的財政收入只有兩千萬元,那麼小小的農服中心,其財力更是可想而知。而且農服中心到底可不可以參股成立公司,本身就是有疑問的。就此鎮政府負責處理此事的一名孔姓副鎮長也承認,

農服中心作為鎮政府下屬事業單位,應該是不能入股企業的,至於其當初資金是不是鎮政府出的,孔副鎮長沒有進一步解釋。





何時解決?鎮政府表態會處理





" 對於我,惠某的行為是失信;對於鎮政府和農服中心來說,對惠某等人就是失察。" 朱文斌認為,這件事受傷的人很多,但是他沒有能力像潤揚建設那樣 " 起死回生 ",他只知道,法院的判決支持自己,自己是無辜的。


如今,銘天源的原法定代表人惠某、鎮農服中心原負責人徐某、臨港新市鎮原法定代表人蔣某都曾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徐某已經退休。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也要求公安協查拘留蔣某、惠某等,但至今相關人員沒有蹤跡。


9 月 29 日下午,丹徒區高橋鎮孔姓副鎮長對現代快報記者表示,就這筆 400 萬保證金的事,前段時間丹徒區政府專門開會,會上要求鎮政府儘快協調解決掉這件事,還要求他把情況跟鎮裡主要領導彙報。


" 我回來也做了彙報,下一步究竟怎麼弄,指示還沒有明確。" 孔副鎮長表示,農服中心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確實又無力承擔。此事發生時間比較久了,那時候他還不在崗位,在崗的有些說不清,有些早已調離。


針對這件事,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教授肖澤晟表示,目前 " 民法典 " 規定行政機關在必要範圍可以從事民事活動,但是沒有具體細化到從事的是商事活動,還是非商事活動。肖澤晟認為,如果從事商事活動,政府在事前就要確認有多少財產能夠承擔可能的後果,否則就有可能形成政府欠錢卻無法償還的局面。


截至目前,朱文斌還在焦急等待著,6年前的 400 萬加上利息,如今已經累加到 500 多萬。他能要回這筆錢嗎,何時能要回這筆錢?他心裡都沒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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