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材企業頻頻關停,有無依據

最近,牆微小編接到幾次諮詢,都是關於自己牆材企業被關停、拆除的相關事宜。針對這些問題,小編諮詢了國家、地方牆材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律師,就有關企業為什麼被關停?關停能否獲得補償?給大家做一個簡單的分析介紹。

、是法律條例對關停企業有明文規定的情形

僅舉幾例,作為說明。

《放射性汙染防治法》第55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設置放射性標識、標誌、中文警示說明的;

(二)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制定事故應急計劃或者應急措施的;

(三)不按照規定報告放射源丟失、被盜情況或者放射性汙染事故的。

牆材企業頻頻關停,有無依據

《水汙染防治法》第66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汙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汙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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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汙染防治法》第99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大氣汙染物的;

(二)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的;

(三)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的。

牆材企業頻頻關停,有無依據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72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採用淘汰的生產工藝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提出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牆材企業頻頻關停,有無依據

以上法律均對關停企業的情形作出明文規定,牆材企業如有以上違法行為,當地政府均可依法關停。

二、是產業結構淘汰類需要關停的

例如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裡面明令淘汰類與牆材行業相關的:

12、磚瓦24門以下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2011年)

13、普通擠磚機

14、SJ1580-3000雙軸、單軸制磚攪拌機

15、SQP400500-700500雙輥破碎機

16、1000型普通切條機

17、100噸以下盤轉式壓磚機

18、手工製作牆板生產線

19、簡易移動式砼砌塊成型機、附著式振動成型臺

20、單班1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塊固定式成型機、單班10萬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鋪地磚固定式成型機

21、人工澆築、非機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塊生產工藝

另外還有國務院和相關部委下發的關於有關行業的淘汰指標,例如工信部下發的關於六大行業淘汰類指標。

三、是地方政府因規劃計劃調整需要關停的

地方省級政府因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園區規劃,城市規劃調整的,下發文件需要關停的。各地區情況不一,需要大傢俱體瞭解省級或市級的紅頭文件。

四、是各類許可證到期不再換髮需要關停的

以排汙許可證為例,《排汙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排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需要繼續排放汙染物的,排汙單位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核發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對於燒結牆材企業,還存在採礦許可證的期限問題,《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採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採礦的,採礦權人應當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採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採礦許可證自行廢止。法律對行政許可類證件的申辦、變更期限均作出明確規定。

所以,牆材企業在經營中應時刻謹記,在證件的有效期內,不論是生產設備、生產技術發生變化,還是生產區域有新建擴建項目,一定要及時向當地許可部門申報變更許可證明。

如證件將要到期,需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延續申請。

牆材企業頻頻關停,有無依據

五、是整頓驗收不合格需要關停的

在牆材企業經營過程中,需要進行安全整治、環保整治、消防整治、衛生整治…等一系列整治驗收工作,不合格將予以關停,驗收整治性關停則是直接以作出規範性文件的方式決定關停,不予審查。

以上是關於牆材企業關停的有關原因,那麼企業投資上千萬、幾千萬的廠區被拆除、關停會獲得政府財政補償嗎?企業

關停補償也分為幾類情況,下面,牆微小編為大家分析一下。

1、地上建築物補償

首先,企業需要確定自己廠區的地上建築物是否有房產證等合法合規的手續,必須是合法取得的物權類資產,物權法、國務院令對此都有明確條文,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如果企業沒有取得物權類資產,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需要具體諮詢當地主管部門。

2、廠區土地補償

租賃的廠區土地沒有補償。通過招拍掛,已經取得國有土地產權證書的建設用地,可以轉為其他符合規劃的行業經營。政府主管部門需要收回的,會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給予合理的補償。

3、職工安置補償

中央財政基於牆材企業關停的職工安置補償目前已經取消,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具體需要諮詢當地主管部門。

以上是牆微根據大家的諮詢整理的相關政策信息,希望能給牆材行業的朋友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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