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為女同胞們揭開爛鮑魚的五招害人PUA術

@鮑某的案件

@李星星事件@被PUA綁架的人生@戀童癖#性侵養女#

法律專才鮑某手握中國律師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的雙重資格。他在校期間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律教育,卻是法律方面的“天才”,兩張律師證都是自學考下來的。因此叭姐完全相信以他的自學能力,可以精通任何領域遊走於法律邊緣,包括渣男PUA術。我們來看看他是怎麼進入這個領域的。

2011年陝西略陽縣發生了一起4名成年人與12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被當地警方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引起人們對該罪名能否有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再次產生廣泛質疑,並在此後的數年間引起法律界的廣泛討論。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2011年12月鮑律師發表了文章《“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文中寫道

(與中國不同的是)國外相關立法中,只要是和幼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嫌犯是否知道其真實年齡,無論是否取得對方同意,無論是否涉及金錢交易,均認定為強姦罪。其原因是,幼女在這個年齡階段缺乏對性行為性質和後果的理解,沒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為能力。


具體以美國為例,在強姦罪中針對受害人是否能夠同意性行為設定了四個重要的數字,即

- “同意年齡”(達到此年齡則肯定可以同意性行為,從16到18歲不等),

- “受害人最低年齡”(低於此年齡則肯定不能同意性行為,從12到18歲不等),

- “年齡差”(當受害人介於上述兩個年齡之間時,可以同意和不超過此年齡差的嫌犯發生性行為,從2至5歲不等),

- “最低起訴年齡”(低於此年齡的嫌犯不適用強姦幼女罪,從12到24歲不等)。

叭姐從爛鮑魚的視角給大家解讀一下這意味著什麼:

  • 首先要明確超過中國法定的性行為同意年齡——14歲。後來南京警方通過接生婆證詞和骨齡檢測證實了受害人星星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的時間的確已經年滿14週歲。
  • 要收集和保存對方同意的證據。鮑某保留了2015年到2017年與受害人及其母親的網絡聊天記錄,因為這些記錄都有利於他證明對方是自願的。而從2018年雙方產生矛盾後,新的記錄就不再保存了。不過一些雙方爭吵的錄音還留著,因為能證明受害人“無理取鬧不知足”
  • 年齡差?嘿嘿,中國沒有這種規定!多老的牛都可以啃處女嫩草,美其名曰“大叔蘿莉戀”。

轉眼過了四年來到2015,鮑律師知道法律界經過五年的充分討論,刑法即將修訂,而“涉嫌嫖宿幼女罪”將被取消,14歲就是業內共識的年齡門檻。果然,這個罪名最終在2015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訂中取消,而代之以“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併為14-18週歲的性行為犯罪如何懲治留下灰色地帶。

2015年2月早春,鮑律師像蟄伏多年的害蟲一樣出洞了。他嚴格遵循PUA男五步曲:

  1. 炫富,廣撒網下誘餌

在“收養孩子”的互聯網跟帖下留下誘人的個人信息“高知家庭高學歷海歸,大型跨國公司高管,收入豐厚穩定,身體健康”。為什麼是“收養孩子”呢?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接觸到未成年少女。不過根據收養法他能夠合法領養的3歲以下女童爛鮑魚可是不感興趣的,他就要找14歲左右的。直到2018年,他仍然在關注這樣的帖子持續炫富撒網中。這樣的條件成功地吸引了受害人星星母女,媽媽懇求鮑某帶孩子出去玩玩相處一段時間找找感覺,鮑某通過買玩具和衣服等行為也贏得了無知少女的心。

警惕!為女同胞們揭開爛鮑魚的五招害人PUA術

這顆爛鮑魚是個身高1米9體重200斤的龐然大獸

  1. 洗腦控制

2015年12月31日,跨年的晚上,鮑某把燈關掉,叫女孩坐過來看電視。然後鮑某抱住女孩,女孩本能地掙扎,但難以抗衡。鮑某強行脫掉女孩的衣服,然後侵犯了她。14歲的她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事後肚子持續疼痛,女孩在網上找到一個醫生奶奶諮詢才知道這是強姦!

後來,鮑某給女孩播放違法的未成年小黃片,並且給懵懂的女孩洗腦說:“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後來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最後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他反覆糾正李星星說話的方式,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他給星星的手機上只設一個微信聯繫人就是他自己,而不在星星身邊時則要求孩子的媽媽控制孩子不與“任何外面亂七八糟的人”聯繫。本來承諾給星星轉學也停滯下來,造成星星實際上輟學在家,切斷了和社會的聯繫。

“在漫長的三年多時間裡,“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這一套話,鮑某就像“背書”一樣,只要說了上一句,星星就知道下一句。

  1. 曖昧不表白

大家還記得爛鮑魚是以“收養孩子”的名義接近星星母女吧?不過他很快就表示滿足李母“光明正大嫁女兒”的願望,才和星星同居,2017年星星徵得爛鮑魚的同意後再次以爸爸相稱,六月鮑某帶星星迴天津老家見父母,鮑某的姐姐也證實鮑家人認為兩者不是養父女關係。等到2018年星星在煙臺報案後,鮑某給警方寫下承諾書,“致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是不是大家和叭姐一樣看的稀裡糊塗?

其實說白了,就是女兒/妻子,這兩個說法哪個有利於爛鮑魚他就用哪個。如果有人認為2021年星星年滿20歲時,鮑某將如約和星星結婚,那就是太傻太天真了!這可能也是2020年雙方徹底撕破臉的關鍵所在,星星母親終於發現這個夢徹底碎了。

  1. 與以往不同的忙碌冷漠

爛鮑魚深諳間隔性心理控制術,有時每天都互道早晚安,關心感冒穿衣等,有時又幾個月不露面,只能聊五分鐘,一言不合就掛機。同時星星也有證據發現鮑某其實還在見其它少女,因而這種起起伏伏更讓星星越來越抓狂。

  1. 撕毀契約,情感虐待

在這種情況下,鮑某開始保存兩人爭吵中有利於自己的錄音,證明是星星不可理喻,貪得無厭,放大她的錯誤,讓星星覺得她本來已經得到的東西自己毀掉了。星星屢次報案受挫,警方或者不予受理(北京)、或者稱證據不足而撤案(煙臺)、犯罪地點不在管轄地(南京)時,星星絕望到自殺的程度,屢次割腕和跳海,導致媽媽不得不辭工寸步不離地跟著女兒。

以上就是爛鮑(PUA)魚的自我進化道路,雖說有句玩笑話是“建國之後不許成精”,然而細思極恐的是,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這又是為什麼呢?是不是因為鮑某太熟稔法律的一切相關事情了?他估計猖狂地覺得沒人收拾得了他這個大獸,星星母女報案一年多,他的工作都沒有受到絲毫影響,醜聞爆出後還是"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都不是開除!這也許就是此案需要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督察的原因吧。

更可怕的是,如上文所述,鮑某明在性侵完女孩之餘,還一直繼續在網上搜索“送養”、“送養小孩”、“送養女寶寶”等相關用戶。借用星星的一句話就是”不止有我,還有其他小孩,現在我受傷,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從報道採訪中可以推測,目前國內互聯網上的即時通訊平臺,也許依然著不少著兒童淫穢色情,或者人口販賣等違法賬號?此時此刻, 還有無數個鮑某明正在對兒童實施性侵行為,而這正悄悄發生在你我身邊。

叭姐兒時親身見證過那些渣男對少女犯下的渣事,放學後的公交車上屢屢被露陰癖上下其手,甚至下車後被尾隨逼迫看它們醜惡的器官。這些事情曾經在叭姐的腦海中餘害經年難以散去,所以非常理解和心疼星星的遭遇,不知道可憐的姑娘要用多久才能走出這長達五年的陰影。

叭姐特別想對天下年輕的媽媽和女兒們說一句話:這世界上很多道貌岸然的君子就像爛鮑魚一樣,看起來是美味珍饈,其實惡臭帶毒。那美麗的外表只是PUA術第一步而已,後面還有四步圈套。叭姐的一個朋友曾告誡她的女兒,即使去辦公室向老師請教問題,也務必保持房門打開,因為她自己就曾被上級領導藉機調戲,做女人真的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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