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架設“電貓”,陝西一人兩年非法捕獲31只野生動物

下套、架設“電貓”,陝西一人兩年非法捕獲31只野生動物

近日,華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了一起由渭南市森林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郭某某涉嫌非法狩獵一案。

據調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為了獲利、自己食用和送人,於2017年、2019年兩年期間,多次採用下套和架設“電貓”的方式捕獵野生動物。2017年捕獲山豬9頭、豪豬4頭、豬獾3只,小麂2只;2019年捕獲山豬6頭、豪豬4頭、小麂3只。

山豬、豪豬、豬獾、小麂均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其中豬獾和小麂還被列為“陝西省重點保護動物”。

華商報記者 寧軍

下套、架設“電貓”,陝西一人兩年非法捕獲31只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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