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架设“电猫”,陕西一人两年非法捕获31只野生动物

下套、架设“电猫”,陕西一人两年非法捕获31只野生动物

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一起由渭南市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郭某某涉嫌非法狩猎一案。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为了获利、自己食用和送人,于2017年、2019年两年期间,多次采用下套和架设“电猫”的方式捕猎野生动物。2017年捕获山猪9头、豪猪4头、猪獾3只,小麂2只;2019年捕获山猪6头、豪猪4头、小麂3只。

山猪、豪猪、猪獾、小麂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中猪獾和小麂还被列为“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

华商报记者 宁军

下套、架设“电猫”,陕西一人两年非法捕获31只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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