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為涉黃養生館當“保護傘”結果店面“黃了”

來源:海外網

臺灣警察為涉黃養生館當“保護傘”結果店面“黃了”

劉姓警察(穿黑衣者)(來源:中時電子報)

海外網8月22日電臺灣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金姓、劉姓警察涉嫌入股一家涉黃養生館,同時為另一家養生館充當“保護傘”,收受賄賂,震驚島內警界和廣大民眾。彰化地檢署21日將兩人提起公訴。

據中時電子報8月21日消息,起訴書指出,2018年6月間,辜姓女子和洪姓男子開設一家養生館,涉嫌提供色情服務,金、劉二人利用警察身分充當“保護傘”。其中,金姓警察巡查時“視而不見”,劉姓警察則在警方擴大臨檢時通風報信,以便提早準備,免遭調查。養生館的收入則由這4人平分。

報道稱,儘管有“保護傘”撐腰,但該養生館仍經營不善,真的“黃了”。店面被轉手賣給阮姓女子和黃姓女子,而金、劉二人仍繼續充當“保護傘”。

起訴書還稱,辜、洪二人又在別處開設一家店面,兩人擔心店內不法行為遭警方調查,仍找來金、劉二人繼續提供“保護”。作為回報,二人把店面每月的部分收益交給兩名警察。檢方指出,姓、劉已經承認犯罪事實並分別上交20餘萬元新臺幣犯罪所得。

事實上,警察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在臺灣屢見報端。據中時電子報8月18日報道,已退休的花蓮縣吉安分局偵查隊前分隊長王文俊,以“可擺平官司”為由,向毒販家屬要錢,並從中牽線前花蓮法院法官林德盛,改判案件無罪。“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王文俊嚴重影響警察形象,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今年年初,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北市中山警分局弊案,2018年查出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多名警察長期受賄、包庇酒店不法行為後,檢方懷疑有酒店涉嫌買通警察充當“保護傘”,2019年1月2日指揮兵分多路搜索警局,並約談多名警察和從業者。

這不由讓人想起,近日一位臺灣網友在“批踢踢”論壇上發起“為什麼女生都愛軍人、警察”的話題,引發眾多網友熱議。

有網友留言稱,“軍人是不曉得啦,警察的油水我相信絕對很多管道。”可謂一針見血。(海外網/朱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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