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即巔峰,30多家網紅公司希望簽約不打工男,你們怎麼看?

計科於同學


毫無底線!這就是所謂的流量為錢的時代!這是要向三觀沒形成的孩子表達什麼?告訴她們只要你有熱度,哪怕你是個犯罪也無所謂,不讀書也無所謂,好不好看也無所謂,上大學幹嘛,只要你有熱度開直播就行了,大把的錢等著你!


黃小小魚乾


我認為這個是一個很不好的社會現象,完全就是網紅媒體公司只為個體利益,從來沒有想過對這個社會的影響,不針對人,只針對這件事。對於社會中的青少年有著很不好的教育,或許有許多人會跟風學習。當代有很多的所謂網紅主播給社會和青少年帶來了許多不好的影響。當然我說的這一切只是一個大集體中少部分,還是有很多正能量的網絡人。


志當存高遠h


主人公:周某 出生地:廣西南寧市 民族:壯族

背景:2016年9月19日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期為2016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曾經多次偷盜電瓶車電瓶,被捕入獄。在廣西南寧電視臺曾對周立齊進行採訪時,面對鏡頭,周立齊一隻手被拷在窗戶上,一邊說,“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的了生活”。“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在家裡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朋友玩。因其長相和話語從此走紅。被網友稱作“精神領袖”。

看法:在採訪時所周某說過話其實都能反映其自身問題(“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的了生活。”、“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在家裡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朋友玩)。從他的角度來看,無經濟來源、沒有朋友、家庭關懷缺失,知識見識低等等因素均是導致他犯罪的原因。

事件:周某於4月18日出獄,當天,有眾多網紅經濟公司來到現場,並提出以200萬、300萬等高額費用,希望簽約周某。被網友調侃出獄即巔峰。

網絡上有兩種聲音。第一種.反對派.對於直播公司想以高薪想要聘請周某做網紅表示憤怒。支持派:覺得他搞笑,希望他直播、總要給他一些活路。支持派與反對派在網絡中發起了大戰。

針對周某個人來講:

1.從客觀角度來說:周某因其個人原因,做出違法亂紀的行為,他已經為其所做之事付出的代價(勞動改造)。這也是法律所帶來的公正性。

2.從人文關懷角度來說:這麼大人了,“多次因偷盜入獄,身邊一個朋友都沒有,覺得監獄才親切”。多麼可悲!這從側面反映出他的無奈可憐,出獄後能有網紅公司來簽約(先不討論網紅公司的小九九),對於他來說也算是一大幸事,畢竟不用靠著偷盜來維持生活。(只是希望他能夠從思想上改過自新,在這個世界上活著不易)。

3.從道德角度來說:搶劫、盜竊不光是違法的,同樣也是道德缺失的一種表現。如果沒有改過自新,當網紅後,可能對青少年等帶來不好的影響。

4.從個人情緒上講:一個多次搶劫、盜竊犯,就因為幾句話走紅,出獄就能簽約300萬,這跟我開玩笑嗎?這個社會怎麼了?表示很失望並且擔憂。

5.從社會角度上講:一個公司能給有前科的人掙錢的機會,從社會角度來說,也算是解決了對有前科的人們的人力資源問題。

從這起事件上來看:

當今社會的浮誇程度很高,如果單從事情上來說,(公司給前科犯人機會,讓其擁有富貴生活,是一件好事),但是單純因為其自身的曝光度、流量、可變現性,財大氣粗地拋出“兩三百萬”來簽約,一切噁心行徑無不彰顯“錢是萬能的”。 可悲!

他們只關心流量和變現,而不關心“流量”本身是否善意,對社會有著怎樣的影響。他們只相信,一個具備話題性的人,必然有關注的可能,花上300萬簽下周某,再進行開發。再加上沒有底線的炒作,只等著“割韭菜”。 可恨!

這種不為社會做出一點貢獻,只為掙錢(不管怎麼掙的錢)的行為,把人類的貪婪表現得淋漓盡致。 可憐!

只是希望周某能夠改過自新,積極繼續生活,不要在犯罪了,做一個有用的人。(如果簽約了,也希望能不忘本心,做一個好的網紅)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如果言語間有冒犯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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